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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九篇)

2023-10-26互联网 实用范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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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督察督办,全面保障防控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有多个教学点的校外培训机构,每个教学点须指定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专门工作机构,设立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工作小组,建立学校、学部、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完善防控机制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七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状态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四)强化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与社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机制,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完善内部报告制度,落实学校信息报送专员,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严格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一)线下复课前准备措施

1.严禁提前线下复课

在全市中小学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和聚集性活动,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可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帮助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要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停工、停课、调课、退费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防控知识培训

组织教职工开展《xx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xx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见附件1)等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熟悉防控流程,增强防控能力。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师生防范意识。

4.全面排查师生健康情况

(1)全员摸排。认真开展排查,精准掌握假期中本机构教职工(含新招聘教职工)、学生(包括新老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重点掌握以下四种情况: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在疫情高发区的旅居情况;与疫情高发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面统计师生员工中a、b、c、d四类人员,按照全市统一要求,a类需集中隔离观察14天;b类需居家观察14天;c类需自我居家隔离14天。

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将师生员工情况记入排查表,采取挂销账的方式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直到解除隔离期或医学观察期为止。

(2)全员报告。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如实填写《xx市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健康卡》(附件3,以下简称《健康卡》),记录师生员工身体状况、旅居疫情高发区情况,与来自疫情高发区人员、隔离观察人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情况。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必须签字确认,并对《健康卡》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全员审查。学校实行返校师生员工材料预审制,提前审查《健康卡》,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分期分批返校人员名单。严格三类人员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一是被确诊、疑似或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二是旅居疫情高发区的师生员工,疫情未解除前,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三是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有接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且观察期不满14天的,暂不纳入返校名单。

5.切实改善卫生条件

(1)配备基本防疫物资。开学前学校完成基本的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开学。基本的防疫物资应包括:

口罩:按返校师生员工准备足够用量。

消毒液:按照《xx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相关要求测算准备。

红外测温仪:按班级数量配备。

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2)洗洁设施用品。学校要储备至少1个月用量的肥皂液或洗手液,在厕所、食堂等区域按师生员工人数50:1的比例设置用于洗手的水龙头,确保每个水龙头旁边有洗洁用品。

(3)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至少设立一间观察室,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用于暂时隔离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清理环境卫生。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

(2)公共场所消毒。参照卫生清洁消毒指南,做好办学场所消毒工作,重点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3)食品卫生安全。落实食堂卫生防疫要求,未设立正规食堂,原则不提供就餐服务。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二)线下复课组织工作

1.严格线下复课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开学时间,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确定。各培训机构要根据《xx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见附件4)准备评估材料,将开学申请和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开学工作实施方案、师生员工来源地及健康状况统计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物资准备情况附清单等评估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达到开学要求,并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批准后方可开学。

2.严格分批分期复课。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学,按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研究制定开学工作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健康师生员工复课、复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师生员工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培训机构应发出返校通知,明确告知学生家长:返校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携带承诺书和健康卡、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口罩、肥皂和消毒湿巾等)、暂缓返校的人员及原因等。

3.严格师生入校审查。

(1)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师生员工不得进入办学场所。

(2)体温监测和消毒。在办学场所出入口或楼道口(电梯口)设立监测点,对进入办学场所的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测试和消毒,体温低于℃且无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经消毒后方可进入;体温高于℃或有异常症状的师生员工,分流到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

(3)资料审查。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再次监测学生体温,查验学生健康卡等资料,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安排其至观察室,通知监护人及时就医,并做好后续追踪工作。

(三)线下复课后的防控工作

1.严格机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和体温查验。疾病流行期间,家长原则上在培训机构门口接送学生,不得逗留和聚集;若家长确需进入培训机构内等待接送学生的,须做好家长信息登记和测量体温等工作。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一律暂缓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2.做好疫情动态监测。全面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做好缺课(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因病缺勤的师生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认真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进行体温检测、观察或询问,做好登记工作。因病缺课(勤)师生员工应根据医院康复证明和隔离期限查验后,方可复工复课,绝不允许师生员工带病上班、上学。

3.着力规范应急处置。对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暂时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4.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坚持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消毒处理,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关闭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加强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处理垃圾桶,主动联系环卫部门定时回收处理。

5.保证防疫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6.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继续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公告栏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学生及家长和教职工做好自身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时洗手,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一)严格监管指导。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联防联控的原则,加强属地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到政策宣讲到位、指导培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

(二)严格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延迟开学的有关要求,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提前开学,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擅自提前复课复训、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线下培训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于瞒报、谎报、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特成立xx镇xx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科任老师

职责:

1、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统一指挥防范应对工作,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

3、制定并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4、指导师生防范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及时按要求向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报告疫情;

5、筹集防控物资;

6、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指导工作。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分级负责。

1、提高政治站位

各处室、年级,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带头做好以下六项要求,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

⑴带头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实践,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⑵带头全面正确理解上级及我校的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指挥,把防控疫情作为自身政治责任。

⑶带头响应校党委、中心小学(管理组)号召,执行有关部署,在关键时期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根据防控需要,干部、党员努力冲在前、作表率。

⑷带头关注最新疫情动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身边教师、学生及家长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⑸带头发挥党员、领导、年级、处室联系责任作用,做好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排查和防控知识教育,推动防控措施落实。

⑹带头宣传上级的有关政策要求,增强广大教职工抗击疫情的信心,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恐慌。

2、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镇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发动全体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践守承诺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格局,认真做好防控工作。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要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⑴承诺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去,最大程度降低不必要的外出,不举办、不参加聚会等五人以上的活动。

⑵承诺正确佩戴口罩,规范洗手,室内多通风,注意个人卫生,不给病毒留有可乘之机,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⑶承诺主动配合学校、年级做好相关人员外出信息收集工作,上岗前做好体温检测和口罩佩戴,体温异常主动自我隔离观察,必要时就医。

⑷承诺以学校主人翁意识做好单位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信息及时上报。

⑸承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主动自我隔离,并及时科学就医;承诺主动配合查验、检查、量体温等,及时提供出行信息等有关线索,不包庇、不隐瞒。

⑹承诺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3、确保工作落实

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地落实;落实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处室年级、落实到具体人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抓早、抓小、抓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迟报、瞒报、漏报、谎报和推诿扯皮等视情况追究责任。

为强化责任,明确职责,依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小组,在xx镇中心小学(管理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相互协调开展工作。

(一)协调联络(xx)

职责:负责接收上级文件,贯彻传达文件精神;督促、检查各处室、年级工作落实情况;联络、协调校外相关单位;做好舆情监控。

(二)应急防控(xx、各班班主任)

职责:

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应对处置、按規定报送信息;配合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控制事态发展,做好患病人员的应急救援;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2、督促各单位推进、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等制度,对学生的缺勤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及时科学处置。

3、落实好疫情防控每日“零报告”制度。

4、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与市卫健、疾控等部门保持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5、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彻底全面督查整治。

6、应急防控组各成员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校园卫生(xx)

职责:督促落实所有公共场合的卫生打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及相关数据的汇总、上报。

各年级(xx)

职责: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部署安排工作,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做好稳定工作;完成缺勤、疑似病例的人员筛查、上报,联络家长并做好沟通。

④各班级(xx)

职责:班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晨检制度的落实、上报,协调任课教师课前报告,做好与家长的联络。学生每天向班主任报告体温监测情况,由班主任上报年级和德育处后上报学校。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同时要求所有教师正面解读各项政策、措施。

(三)后勤保障组(xx)

职责:负责各种物资供应;制定教室、宿舍、办公室、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制度并有效落实;有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采购一批体温快速监测设备、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

(四)学习指导(xx)

职责:教职工每天报告体温检测;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做好对各年级学生疫情防控期间的学习方法指导与落实工作;做好延期开学的有关教育教学预案。

(五)安全保卫(xx)

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控,严格校门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及校内疑似人员离校;对校外人员正面宣传;同时加强校门口、值班室的卫生消毒工作。

(六)宣传教育(xx)

职责:借助微信、学校电子屏、宣传栏、家长群、学生群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让全体师生都知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推出学校正面典型,营造正能量;做好疫情信息的发布与舆情的控制工作。

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三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为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措施,阻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特制定我基地开学后应对突发疫情的应急预案。

树立依法防控、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思想,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预防为主,发现及时,反应迅速,果断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蔓延和发展。

(一)成立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基地负责人

副组长:基地副职

成员:综合办主任、学工部主任、教学部主任、招办主任

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合作校方制订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基地的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开学返校师生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

3、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疫情的工作责任制,建立总经理负总责与中层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各部,各班级,落实到人;

4、明确并落实突发疫情的发现人、报告人、处置人,具体实施对突发疫情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六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xxx(副总经理)

成员:xxx、xxx、xx

职责:负责落实总部决策部署和合作校方的指示精神,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部署抓实本基地应对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2、突发疫情防控组:

组长:xxx(副总经理)

成员:中层领导全体员工

职责:负责落实师生各项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和指导参与处置人员实施个人防护,协调解决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3、后勤保障与卫生整治组

组长:xxx(总经理助理、综合办主任)

成员:全体员工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新冠肺炎的处置药品、物资的供给,做好必要药品、物资的应急储备;安排落实疫情处置方式,保障学校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供给。负责基地所在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消毒、保洁工作,特别是宿舍、教室等的卫生和消毒等工作。

4、舆论宣传组

组长:xx(招办主任)

副组长:xx(品牌建设负责人)

成员:全体班主任、全体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宣传积极应对突发疫情的相关知识和处置措施,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跟踪舆情,及时掌控和处置谣言,澄清相关事实。

5、教学稳定组

组长:xxx(教学部主任)

成员:全体班主任、全体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突发疫情处置后,维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突发疫情应急救治组

组长:xxx(副总经理兼学工部主任)

副组长:xxx(总经理助理兼综合办主任)

成员:全体班主任

职责:设置临时隔离室,对于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及

时临时隔离,组织专人对病人进行观察记录,按防控程序做好送诊治疗工作。

(一)早发现:开学后,对学员实行晨检、午检、晚检的一日三次检测体温的办法,晨检有早值班老师负责;午检有上午最后一节课任课老师负责,晚检男生有宿管老师负责、女生当值女老师负责;对员工的两次检测由值班老师负责。检测体温时:36.9℃列为劝返人员;37℃---37.2℃列为隔离、上报人员;37.3℃及以上列为上报人员。

(二)早报告:对学生检测体温的老师和值班老师一经发现上述三类人员,第一时间报基地负责人,如有第二类、三类情况立即启动《基地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上报合作校方有关处室(xxx),同时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书面初步情况(xx)。

(三)早隔离:疫情发生后,立即将要隔离人员带入隔离室,并配备人员监护,同时联系市人民医院送诊(xxx、xxx及病例所在班班主任)。对第二类人员隔离留观,并及时检测体温,观察身体状况,视情况进行处置,并密切与合作校方进行联系(xx及病例所在班班主任)。同时会同合作校方及所在地疾控部门开展疫情处置,严防疫情传播。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施患者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师生、家长的宣传引导、心理疏导,营造家校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xxx、xx、张明月)。除此之外,相应做好已下工作:

1、出现疑似病例后,学员所在班级停课、排查密切接触人员并进行隔离观察(xxx及班主任)。

2、所住宿舍楼栋学员禁止去其他宿舍,宿舍进行消毒、通风(xxx及宿管员)。

3、对教室、办公室、楼道、走廊区域进行每天两次的消杀(xxx)。

4、做好相关班级学生心理疏导工作(班主任)。

5、疑似病例一旦确诊,基地及所在地学校可能出现新型肺炎暴发疫情,基地将无条件配合当地政府及合作校方采取的各种措施:

(1)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教室及宿舍,暂停基地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互相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xxx、xxx)。

(2)强化疫情监测、病例管理、感染控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停止聚集性活动、停课等综合防控措施,减轻疫情危害(xxx、xxx、xx)。

(3)后勤保障与卫生整治组联系合作校方,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xxx)。

(4)在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无误地做好人数统计,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xxx及全体班主任)。

(5)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如健康告知书、宣传材料、电话、短信、微信等)做好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员工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xx、xx)。

(6)各部室、各班级做好舆情监控工作,舆论宣传组根据合作校方及疾控中心要求及时公布疫情信息,正确引导师生舆论导向,防止过度恐慌情绪发生(xx、xx)。

(7)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妥善处置后,舆论宣传组和教学稳定组要及时安定师生情绪,安抚师生不慌不乱,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与家长联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xx、xxx、xx)。

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四

根据学校教育“安全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真正把维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学校本着从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出发,在加强常规卫生管理和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同时,特制定以下校园卫生防疫应急措施:

校内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应该立即就位。由组长统一指挥,组员紧密配合,保证信息联络畅通,人员救治及时。

组长:xxx

成员:各班主任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应急防治预案。

1、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

本校教师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学校行政值日报告。学校行政接报后立即汇报镇、局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镇、区疾病控制中心。

2、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出现师生食物中毒状况要及时拨打电话“120”,或把病人就近送往医院,同时把事件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做好检查和处理工作,防止更多的师生中毒。

3、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要主动协助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4、善后处理

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报告制度:

1、报告人

班主任负责本班的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为沈国芬。

2、报告种类

(1)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

(2)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

3、报告流程

班主任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给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4、报告内容

传染病疫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

5、疫情跟踪及处理

在获知传染病疫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1、消除传染源

(1)早期发现、早期诊断。要结合不同季节传染病流行情况,加强晨检,加强缺课原因调查,及时发现传染病人。

(2)加强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无遗漏地报告疫情。一旦发现传染病要立即以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报告。

(3)早期隔离、早期治疗。一旦发现急性的传染病人,应立即隔离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根据病种和病情,确定住院或在家隔离治疗。对学校中的炊事员、食堂人员、教师中的急性的传染病患者更应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治疗。

2、切断传播途径

(1)对传染病人所污染的教室、宿舍、厕所及所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

(2)要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加强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卫生扫除,保持环境卫生,消灭蚊蝇等孽生地;加强饮食、饮水、厕所、粪便的卫生管理。

(3)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水龙头、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3、提高易感者的免疫能力

(1)要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必要的营养供给,合理安排生活作息制度,保证睡眠,避免学习负担过重,创造愉快的学习环境。

(2)要按照传染病流行规律,有计划地进行各种预防接种,提高对各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功能。

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五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实验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君山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刻汲取我省莆田、厦门、泉州和漳州等地本土疫情防控工作实践,学习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编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协调,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

3.坚持预防为主,人、物、环境同防。扎实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

4.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精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式,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

5.坚持分级分类,有序防控。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精准施策,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全片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交通与建设处、政法综治处、资源生态处、农业农村处、机关党委、东庠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各包村工作队、各行政村。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外事)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负责防控工作指挥部日常事务及对接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各项部署的落实,做好境外返乡人员、境外入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来岚)人员跟踪健康管理。

2.疫情防控及学校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辖区各派出所、各行政村

工作职责:负责片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评估、分析研判、组织落实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与检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流动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加强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严格隔离确诊患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的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辖区各卫生院

工作职责:组织片区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开展预检分诊,设立发热门诊,病例发现与报告,病例的隔离与诊断,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指导辖区卫生院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疗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4.宣传信息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党群工作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

工作职责: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等信息的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推动。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片区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和有关防控工作的新闻报道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5.监督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驻君山片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对片区各部门、各卫生院和各行政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各卫生院的新冠肺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分类感染措施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视疫情发展情况开展其他监督检查。

6.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物资、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的储备,落实指挥部日常工作的后勤保障。

7.交通检疫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交通与建设处、辖区各派出所

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工作人员、设备和条件。落实对汽车、船舶等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在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在高铁中心站、港口码头等相关场所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及时发现疫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全力做好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

8.社会稳定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社会事业处、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

工作职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基础,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动态监测舆情,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坚决防止风险隐患由疫情防控领域向社会稳定领域甚至政治领域传导演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工作组内设工作专班,共设置5个工作专班,分别是:流调溯源工作专班、交通管控(转运隔离)工作专班、区域协查工作专班、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如有人员调整,由继任者直接顺延,不再另行发文。

此外,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疫情发生重点区域,社会事业处可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前方工作组。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组织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跟踪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网上信息的管理和引导。会同片区党群工作处,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协调做好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调运必需物资,保证供应。负责安排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经费,建立防控工作财政保证机制,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党群工作处:组织民宗领域(宗教场所)各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走前头、作表率。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加强社会舆论管控、舆情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防护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避免产生歧视现象。

3.经济发展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急用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群众生活物资的监测、组织和管控工作;组织生活必需用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新冠肺炎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冠肺炎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负责全片区各文化机构、民宿、景区、超市、商店等管理管控工作,组织落实文体场所预防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暂停营业、减少集会规定等),视情况予以关闭有关活动场所。指导旅行社严控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人员来岚旅游和我片区群众出境旅游,跟踪研究疫情对我片区旅游和人员来往的影响;同时与交通与建设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4.社会事业处: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织制订新冠肺炎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行政村的建议,向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新冠肺炎相关信息。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新冠肺炎的具体情况,向实验区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处置校园内发生的新冠肺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内发生;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应急知识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协助各级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业、组织以及个人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指导各行政村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采购和供应;根据政府医药储备的有关规定,做好医药储备及其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全片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各处室及各村居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5.交通与建设处:配合区交通建设局对公路、水路交通工具及乘运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工作,防止新冠肺炎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及运输船舶的疫情管控工作。同时与经济发展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6.政法综治处:配合区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7.资源生态处:配区有关部门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及饮用水源的监督监测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异常死亡或疫症等情况,及时会同动物防疫部门采集检验标本。

8.农业农村处: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动物疫病(除水生)的防治工作及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渔业船舶,特别是涉渔三无船只的疫情管控工作。

9.辖区各派出所:密切关注、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10.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所涉领域的执法工作,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新冠肺炎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新冠肺炎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并参与制定相应标准。负责打击新冠肺炎发生时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药品(药材)、医疗器械和粮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查处新冠肺炎发生时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

12.平潭高铁站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筛检等防控措施。

13.各包村工作队:负责完成由片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所包村疫情防控的宣传、排查、稳控、居家隔离等工作,采取网格化方式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治。

片区指挥部在疫情发生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新冠肺炎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等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应急响应标准,针对三种情形和防控策略,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单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片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片区社会事业处,办公室主任由林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学俞同志担任,负责全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制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培训专业人员,指导实施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指导应对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

(四)防控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

辖区内卫生院是新冠肺炎防控专业技术机构。发生新冠肺炎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服从君山片区管理局、区社会事业局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分区分类防控指导原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福建省卫生健康关于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指导意见,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实际,对应急响应等级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需要评估启动调整重大级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区级应急响应分为4级。

1.1区级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1.1.1区级启动四级响应后,片区防控办及相关处室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1.1.2因片区暂无能力与资源进行应对,根据疫情分级管理要求,由区组织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准备相关工作。疫情时,由区建立部门联防控机制,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1.3按照疫情分级防控的总体要求,采取差异化的精准防控策略。

1.2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1.2.1区级启动三级响应后,由于片区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由区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工作指导。

1.2.2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针对新冠肺炎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加强对卫生院的指导检查。

1.2.3按照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整体要求,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法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1.2.4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严格密切接触者管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做好医护人员、医疗床位、医疗物资、隔离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

1.3区级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1.3.1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配合区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商会,依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1.3.2社会防控。片区按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和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防控有关工作。

1.3.3疫情发生地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

高风险地区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4区级应急一级响应措施

1.4.1片区医疗卫生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

1.4.2片区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村居(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护人员指导患者、密切接触患者家庭做好通风、预防性消毒及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1.4.3片区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5当省级应急响应终止后,或区里尚未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下,片区管理局党委可根据片区疫情实际,根据需要评估,按以下启动条件,启动片区级三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1.5.1片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条件:

1.5.1.1片区内1个及以上村居14天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行政村(社区)持续传播风险,对本片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由片区管理局党委统一协调应对疫情。

1.5.1.2在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下,片区防控办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片区防控办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一)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根据疫情进展与防控需要,由片区指挥部对接区社会事业局,并结合区社会事业局专家组意见适时决定并宣布启动片区级应急响应与响应等级,按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并向区防控办报备,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二)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向片区指挥部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建议;片区指挥部结合区防控办提出的建议,决定并宣布片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三)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区域范围内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最后一例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日期算起),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片区指挥部宣布疫情处置结束,终止片区级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应急响应终止后,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一)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加强区、片区、村(社区)三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体系建设,做到机构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人员固定、管理运行及时。确保发生疫情,立即转换为战时状态,提级指挥,实行扁平化管理。应急处置期间,指挥部实行领导带班、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措施,做到反应迅速、高效处置。

(二)完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压实属地责任,落实片区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包干责任,村及各级党员干部一对一包重点户、重点人的责任机制。落实村居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村居干部、村居网格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提前摸清村居人员底数,施行分类管理,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消毒处理、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

(三)强化流调溯源能力储备

充实片区、村居流调队伍,做好备勤,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流调处置能力,确保战时迅速集结、成建制第一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开展工作。

(四)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

压实属地责任,片区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确保在区的指导下2天内(应急状态下通过其他片区支援1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全力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准备工作。在区社会事业局牵头下,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完成信息化系统标准化改造,加强核酸采样、运送、检测、结果反馈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实现核酸检测提标扩能,确保核酸检测信息准确全面、实时查询、统计结果科学可靠。

(五)加强隔离场所储备

按照1名本地感染者准备100间房间、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人一间”要求,配合区防控办准备足够、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并做好日常安全、生活保障和健康管理准备。由区防控办对现有集中隔离点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对前期摸底储备的备用隔离点进行再次评估,确保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确保一旦有紧急需求可快速启用,并严格完成“三区两通道”改造。

(六)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辖区医疗结构要严格发热门诊“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和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制度和流程,充分发挥好各级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院感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和自我防护能力。

(七)严格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院感防控人员,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院感管理,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入院患者管理和陪护制度。强化医疗机构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八)加强消毒能力准备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统筹推进辖区消毒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本行业做好消毒工作。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消毒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消毒效果和质量。

(九)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为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做好疫苗接种组织保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强化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序,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十)加强培训演练

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预案应急演练,使相关人员掌握核酸筛查、村居管控、健康码赋码转码、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总结完善防控方案,快速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协同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预警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积极拓展公共疫情报告,健全网络直报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检测和多点触发预警,确保及时、主动发现疫情线索,及早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扑灭疫情苗头,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加强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监测,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零售药店相关药品销售开展监测和跟踪随访。

(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1.辖区内本土疫情发生后,片区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片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调度,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决策咨询制度,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落实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研究疫情形势,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并推动部署落实。各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区级工作组抵达后,在区级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2.在区防控办的指导下,迅速统筹调度资源、组织调派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村居防控、隔离转运、疫点消毒等专业工作队伍投入疫情防控,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应对准备。根据防控需求和实际,及时向区防控办提出人员、物资、技术等支援申请。

3.强化片区间疫情防控协同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高信息传输效率,确保疫情、人员等信息及时准备共享到位,及时落实人员协查管制机制。

(二)迅速开展疫情流调溯源

1.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在报告本土初筛阳性疫情的同时,由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区防控办、公安局、经发局(工信)、疾控中心等部门按照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的“三同时”机制,发挥“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作用,对感染者(初筛阳性或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到“2+4+6+8+24”,即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6小时将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码大数据库并赋红码,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24小时内完成流调初步报告。

2.由区防控办将首例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毒样本第一时间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组测序与比对,从分子遗传学角度分析病毒可能来源。后续所有病例应当及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基因测序,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迅速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传播链关系。

3.由区疾控中心及时反馈复核标本检测信息,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生活环境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综合风险研判的情况,将流行病学调查关口前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人、物、环境同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品和环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

(三)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社区防控区域

1.如发现本土散发疫情,片区指挥部配合区指挥部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区域划分标准,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具体管控范围,依法依规采取集中隔离、交通管制,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等相关管控措施,尽早将村居精准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

2.(1)中高风险地区等级划定。高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关联聚集性病例为1起聚集性疫情);中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风险地区是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

风险区域划定后,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城”,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坚决做好外防输入,避免疫情向外扩散。

(2)封控、管控、防范区域划定。发生本土疫情时,由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专家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风险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①阳性感染者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的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

②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聚集以及阳性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

③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

④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场所出现时间和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

封控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村居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阅、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防范区。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从严实施村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防控工作由片区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原则,在封控区、管控区设立村居防控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健康监测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转运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等,依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分类实施村居防控措施,保障区域内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封控区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居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封控区若位于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的区域,可将区域内村(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居家隔离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封控后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第一个潜伏期(14天)内原则上每2-3天进行1轮核酸检测,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一旦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加强环境消毒和监测,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扶梯把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由区防控办调集消毒队伍开展终末消毒,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技术指导和现场消毒评价。

(6)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7)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及辖区派出所要配合区经发局、公安局、交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村居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由区社会事业局指定封控区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村居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8)组建心理疏导团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号码,及时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9)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

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2.管控区防控措施

(1)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居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管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管控后48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并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下一步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做好人员协查,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进行清洁消毒,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处理。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居民网上购物,提倡无接触配送和上门服务。

(6)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管控: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3.防范区防控措施

主要是强化社会面、重要场所的管控。

(1)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生活服务类开放式活动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营业。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2)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服务。

(3)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预防在此类机构中发生疫情。

(4)做好人员协查。区域协查专班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阅环。

(5)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区,如因就医、特殊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6)加强健康教育,片区防控办与党群工作处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发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五)加强疫情区域协查

对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第一时间向流入地进行通报并请求协查。流入地接到信息通报后,迅速对有关人员实行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根据《关于限时完成涉疫风险人群核查任务的通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三公(工)”区域协查数据摸排,按照不同类别数据的时限要求做到全量摸排、全量反馈。

(六)有序推进核酸筛查全覆盖

1.疫情发生当日立即组织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计划,优先保证重点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加强网格化管理,派出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一线人员驻点所有采样点,跟踪监测采样进展和“采、送、检、报”匹配程度,保障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负面清单,利用大数据平台,排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精准跟踪到人,先赋黄码,分析原因、堵住漏洞,实现“应检尽检”。

2.可根据需要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根据网格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启动移动检测车和方舱实验室。进行较大规模人群监测时,可采用混检进行初筛,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按风险程度、轻重缓急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确保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3.若片区无法按照1天时限独立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由片区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区防控办提出申请并做好支援力量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七)强化医院院内感染防控

1.加强阳性感染者转运闭环。完善阳性感染者转运管理制度,阳性感染者转运必须使用负压救护车,专车专用,转运时由医务人员伴随,医务人员、驾驶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转运结束后,由院感人员指导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并进行采样监测,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参与转运的医务人员及驾驶员应严格落实问环管理,居住地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工作期间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同时严格落实每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强化核酸采样感控管理。发生疫情时,由区防控办统筹安排专门核酸采样队负责核酸采样工作,并落实采样人员问环管理,单人单间居住,专用车辆接送,按要求落实车辆消杀。采样人员应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建立采样点感控监督机制,每个采样点至少安排1名医务人员担任感染防控监督员,督促各项感染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关心关爱采样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实践、住宿和餐饮,避免发生职业暴露。强化防护物资保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加强医疗机构的院感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要求执行感染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坚决防止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4.组织专家开展不断巡回督导。发生疫情后,由片区防控办牵头成立院感防控督导组,在区级院感专家组的指导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隔离点、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不问断的巡回督导。形成每日问题清单交片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转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关停相关医疗机构。

(八)加强防范区域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控

1.强化重点场所防控。高铁站、港口客运站、酒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超、休闲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场所,要加强风险排查、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聚集。做好口岸通道、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辖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检测预警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及时性。

2.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防控管理,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学、减少或停止探视等措施,保护重点人群。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群非必要出行,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用药计划,加强医疗保障服务。

(九)强化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

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要严肃新闻宣传和舆论处置工作纪律,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接受媒体采访的公开表述应与权威部门已发布信息保持一致。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一线抗疫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等人群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由区防控办组建由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疏导和干预措施。

(十)强化疫情医疗物资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供需平衡、精准对接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足额储备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片区防控办要及时向后勤保障组提出医疗物资需求,后勤保障组要与区后期保障组协调配合,就近调运、紧急采购,全力做好保供工作。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

按照“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网络直报数据为依据,由片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配合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转归信息为准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基本情况、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政府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建立权威可靠渠道,根据防控工作形势持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和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等权威信息。发布内容应侧重对群众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影响的疫情信息和热点问题,如新增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医疗服务、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和科普知识,以及福建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和流程等。信息发布不得迟报、瞒报、错报、漏报。初筛阳性人员信息只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内部使用和管理,不做疫情数据报告、通报和发布。不得在复核确认前将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以及先行开展的疫情处置、溯源流调等防控信息向社会或各类媒体公布、泄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对社会传播的不实疫情信息和谣言留言等,迅速予以回应澄清,及时掌控处置违法信息。

(一)经费保障

党政办公室(财税专班)、经济发展处应根据片区指挥部提出的经费物资需求,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合理安排各项防范与应对工作经费,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病例救治、检验检测、现场处置等经费保障。

外来应急支援队伍的后勤保障费用(包含异地食宿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转送到异地救治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费用,由区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技术保障

由区防控办按照国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片区防控办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资保障

1.医疗物资保障

落实物质保障属地责任,发挥区财政应急物资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作用,建立新冠肺炎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物资储备和产能储备,适时调整储备产品结构,加大短缺物资储备,完善储备轮换管理制度;要积极引导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完善防控物资储备;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等家庭应急包等必要针对性储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按各自职责,建立完善片区应急物资储备。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供应短缺的医疗物资,根据片区指挥部综合协调(外事)组统一部署,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加速物资采购,强化医疗物资调用调剂。

辖区机关单位按照30天、村居按照30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10天用量,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轮换。

2.生活物资保障

经济发展处、农业农村处等处室要根据处室职责分工做好村(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工作。片区防控办要制定中高风险区和封控、管控区域必要生活物资、医疗保障、环境消毒、人员转运和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保障预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满足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一)片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加强对各行政村(社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加强检查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以及宾馆等住宿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片区防控办将联合片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各处室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进行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对各村居及重点场所进行不定时抽查督导。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片区指挥部。

(二)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片区指挥部报告。

(一)奖励

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片区管理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委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一)本预案由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发布。各行政村(社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报片区防控办备案。

(二)本预案由片区防控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六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七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做好20xx年春季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按照《xx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一)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全面指导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有序开展。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具体事宜由xxx负责。

(一)假期中全面排查

1.寒假期间,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部门应与本部门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掌握教职工行程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人员排查,收集教职工有无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漏报、瞒报、误报,准确掌握人员动态信息。

2.全体教职工需于20xx年2月7日前返xx,返xx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返xx后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各部门要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与应急知识为重点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活动,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外地返xx者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自我隔离、登记并上报。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需在家自主隔离14日无症状后方可到校上班。

3.各教学部门应及时掌握教师的健康状况,若因身体状或在疫区、隔离等不能按时到岗,部门按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

(二)开学时全面检测

1.教职工开学返校时间为20xx年2月xx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正式开学前,部门做好留校和返校教职工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了解返校教职工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尤其是对到过湖北和接触过湖北来xx人员的教职工到属地卫生服务中心登记报备的落实情况)。

2.教职工不要私自提前返校上班,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须通过所在部门报学校同意,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方可返校。

3.返校当天,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做好教职工开学到岗情统计。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部门需安排其到校医务室进一步观察,或安排送医进一步检查,同时将患者情况及时报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上班时全程防控

1.做好每日日常体温监测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部门应加强考勤,关注本部门教职工健康情况,了解身体异常教职工密切接触人员、行踪等信息。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可回校上班。

3.教职工上下班需佩戴口罩(教师上课期间除外)。

4.教职工在校内突发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班汇报,并逐级上报,总值班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学校启动应急处置,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为避免病毒传播,可临时性关闭校门,在校门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5.对被隔离治疗或在疫区等不能按时到岗的教职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合理调配。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传递给教职工,确保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教职工树立信心,克服恐惧心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得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每位教职工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报告。

(四)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通讯畅通,加强日常防范,做好科学自我防护,如多锻炼、少熬夜、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战。

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八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市教体局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病例”、“零感染”的目标。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班级、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三是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加强协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xxxx

副组长:副校长xxxx教务主任xxx后勤负责人xxx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督导检查与工作协调小组(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与后勤保障小组(后勤保卫处)、日常监测与疫情处理小组(各班班主任)。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3.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4.各班主任: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学生及家长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做好学生入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医务室人员的培训,和上级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促进医务人员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9.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10.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开学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做好开学师生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3.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入校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校领导和校防控领导小组。

4.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

5.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疫情工作台账登记。按照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长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四包”原则,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一)日常监测

班主任每日要认真做好晨午检,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认真填写台账。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询问出学生曾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病人,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二)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和防控指挥部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三)疫情处置

1.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协调检测事宜,并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确认病例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将确诊情况通报师生家庭成员,隔离治疗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5.对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6.感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学校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后,校防控领导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防疫物资应急调度预案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北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联防联控,明确责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快速反应,规范处置。

(一)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指挥,作出疫情处置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相关成员单位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组和部门职责,执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四)现场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和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一)监测

根据《北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方案》要求,区卫健部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教育部门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药监部门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海关要利用入境人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系统,网信部门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监测。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并基于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综合考虑疫情形势、本地防控能力、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作出评估研判,并根据需要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二)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政府、区卫健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留置,并报告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送至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标本进行检测。

(2)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向区卫健局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等工作;并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区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

(一)病例发现

区人民医院接诊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第一时间转至隔离病房,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区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区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送到市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按市卫健委要求在本院隔离治疗。

(二)调查处置

区疾控中心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触者登记,事发地街道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疫点、病例活动区域和其他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一旦确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卫健、公安、事发地街道等力量,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三)分类应对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相关方案、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对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分类应对。

1.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区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街道无病例,个别街道出现输入性散发病例(以境外和区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

a.及时发现调查。加强境外和重点地区来仑返仑人员排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b.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出院后按要求进行随访、复诊。

c.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均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核酸检测、健康观察等措施。

d.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在确定后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做好相应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入。

e.健康教育风险沟通。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更新疫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要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

2.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个别街道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在情景一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最大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b.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巡查,避免人员聚集,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相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c.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经过评估,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3.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街道间疫情传播,即部分街道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区扩散蔓延风险,需要调配全区资源进行跨街道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防止疫情在全区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街道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阻断疫情向周边街道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或根据省市级要求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的街道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区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疫情发生街道。

b.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社区(村)、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培训机构停止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区域。

c.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经过评估,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e.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4.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跨街道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街道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区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级要求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区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市、省和国家支援支持。

b.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区、街道、村(社区)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c.疫区封锁。可以部分街道或全区为单位划定为疫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在高速、国省道、轮渡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d.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e.应急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f.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如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g.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就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五)响应终止

新冠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一)队伍保障

疫情处置队伍。疫情应急处置队伍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和防控联动应急队伍(公安、大数据、街道等)。各部门、各街道要组建和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演练,不断提高疫情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二)物资保障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主要包括医疗救治药品、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仪器和试剂以及辅助应急设施、用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三)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应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快速拨付机制,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经费。

(四)检测保障

在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已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pcr实验室建设,使其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与海尔施医学检验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核酸等病原学检测。

(五)制度保障

各部门、各街道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六)纪律保障

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一)科普宣教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健康良好生活习惯。

(二)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一)本预案由区卫健局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街道、各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