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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地怎么填(五篇)

2023-12-30互联网 实用范文 手机版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公共就业服务地怎么填篇一

一、创业服务

1、什么人员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答:持有《就业创业证》和营业执照的各类创业人员(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2、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是几年?

答:最长不超过2年。

3、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利息吗?

答:政府全额贴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所产生的利息。

4、问: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有利息吗? 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额度为300万元。6.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担保吗?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要1-2名担保人,担保人条件是机关事业单位、自来水公司在职在编人员和银行人员。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条件按照合作银行相关要求。

7、个人创业有补贴吗?

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8、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2万元。

9、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每个岗位2000元。

10、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奖补标准是多少?

答: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11、省级创业型城市奖补标准是多少?

答:一次性奖补50万元。

12、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奖补标准是多少?

答:一次性奖补20万元。

13、省级创业型社区奖补标准是多少? 答:一次性奖补5万元。

14、创业大学建立时间有要求吗?

答:2015年底,每市至少建立1所创业大学。15.省级示范创业大学奖补标准是多少? 答: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16、创业大学有创业培训任务吗?

答:各级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二、就业培训

1、职业培训的种类有哪些?

答: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

2、哪些人员能够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3、学员培训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答:职业能力鉴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五年规划”培训合格证书。

4、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从哪里来?

答: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筹集而来,分别从省、市、县三级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5、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省级职业培训补贴:初级培训补贴400元,中级培训补贴600元,高级培训补贴600元,创业培训补贴800元。

6、如何支付职业培训补贴?

答:培训合格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7、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

8、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享受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9、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当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80%。

10、定点培训机构如何认定方式及原则是什么?

答:定点培训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

11、哪些机构可申请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

答:依法设立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均可作为投标对象。

三、职业介绍

1、民办职业介绍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民办职业介绍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2、如何发布用工信息?

答:用工单位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初次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

答:初次失业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价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持2寸彩色照片2张。

4、非本地人员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

答:非本地户籍但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的,失业后由本人持《居住证》、身份证、学历证明、照片(2寸2张)。

5、办理就业创业证人员的年龄范围? 答: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6、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 答:就业困难人员

7、如何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

答: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为9类困难群体。①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②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⑥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⑦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⑧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⑨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生。8、2015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时间? 答:2015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9、2015年“春风行动”活动开展的时间?

答:2015年2月上旬至3月底。10、2015年“春风行动”活动的活动主题是什么? 答:创新服务理念 起航就业梦想 11、2015年“春风行动”活动我市是联合哪些部门开展的?

答: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答:期限最长为12月

2、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答:期限最长为18个月。

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答:期限最长为24个月.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否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是

5、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多少日内6 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答:60日 6、2015年我省失业保险金费率下调比率是多少? 答:50%

7、困难企业在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自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

8、除困难企业外,其他企业的稳岗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

9、移居境外的失业人员能否继续领取失业金?

答:不能

10、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能否继续领取失业金? 答:否

1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征服兵役的,能否继续领取失业金?

答:不能

五、就业援助

1、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登记失业的以下九类人员:

①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⑧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我市规定的是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生)。2.就业援助政策有哪些?

①项目:企业(单位)吸纳,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内容:对各类企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标准: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公益性岗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保、岗位补贴之和按8 当地上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②项目: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内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仅限于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3、何为公益性岗位?

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主要包括:

(1)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2)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临时设 置的工勤服务岗位。

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同意后可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范围。

4、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人员待遇是什么?

(1)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报酬支付:按时足额支付人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支持: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4)其他待遇: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照企业职工的待遇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程序是什么?

公告——申请——确认资格——考试——公示——上岗

6、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申请补贴基本流程是什么?

(1)单位提出申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3)财政部门审批

(4)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单位 申请所需材料: 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和企业吸纳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六、其他就业相关政策

1、新时期的就业方针是什么?

答: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

2、省政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的两个指导性文件是什么?

答:一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

二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7号)

3、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互动融合;二是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互动融合;三是就业与企业发展互动融合;四是就业与新型城镇化互动融合;五是就业与创业创新互动融合;六是就业与人才培养互动融合。

4、在何年全省先期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 答:2016年。

5、山东省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包括哪3项行动? 答:一是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二是山东省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三是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

6、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的特色培训包括哪些?

答:1.实施“星火计划”。2.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3.实施“雨露计划”。4.实施“家政服务工程”。5.实施“残疾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7、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多少人? 答:120万人以上。

8、山东省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每年开展几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答:2次。

9.就业登记的范围是什么?

答:就业登记范围是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单位就业人员、私营个体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10.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答: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公共就业服务地怎么填篇二

很高兴能有这个与在座各位一起探讨学习的机会。按照培训要求,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公共就业服务与积极的就业政策两个方面的内容,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公共就业服务

一、就业服务的概念与功能

提到公共就业服务,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就业服务。字数的相差,也导致的涵义的不同。

就业服务是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社会服务活动,是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的重要组织部分。

就业服务的主要功能,是向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帮助,包括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求职和招聘信息发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等内容,以提高供求双方选择的成功率,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二、就业服务的种类

《就业促进法》明确将就业服务活动和服务主体分为两类:

1、公共就业服务,是一种公益性服务活动,主要由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也可以由政府向其他市场服务机构购买。即: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通过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政府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目标是弥补人力资源市场的缺陷,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合法就业权益,构建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场,从而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合理配置。

2、职业中介服务,是一种经营性服务活动,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即:职业中介服务是社会上各类组织或个人通过依法成立职业中介机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偿提供就业服务的活动,职业中介服务的目标是通过提供服务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属于经营性活动。

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向社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职能机构,代表政府向全体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的就业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向用人单位提供人员招聘等就业服务,并承担着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劳动就业相关事务经办等项服务工作,可以有效地对市场施加积极影响,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同时,通过实施免费服务和就业援助,贯彻落实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使劳动者可以免费获得基本的就业服务,使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得到专门的援助,有效地扩大就业、减少失业

2、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8号令)规定,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政府制定的发展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强化基层就业指导服务,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场所,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设备,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主要由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和创业指导、失业保险经办,以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等工作机构组成。自20世纪80年代起,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开始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项目,还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具体承办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录用备案、档案管理等管理事务。2002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街道(乡镇)、社区延伸,普通建立了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承担公益性岗位开发,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政策落实和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等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省、市、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共同组成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2008年,省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8]26号),也明确提出,要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备先进、服务规范的省、市、县三级不同类别和标准的人力资 源有形市场和覆盖乡镇社区的无形市场。

比如我们紫阳县,80年代成立了劳动就业服务公司、劳动就业培训中心,2002年成立了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006年又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的需要,更名为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县级也成立了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009年立项,投资600余万元的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也在2010年年底投入使用,各乡镇无形市场也逐步建立,即将投入使用。为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十分坚实、完善的基础平台。

2010年3月,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将在5年内,由政府出资,建设县、乡两级公共就业(包括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场所。我县2010年申报了1个县级服务中心和4个镇级服务中心,已被省发改委列为2011年建设项目,总计投资966万元,其中省级投资806万元,县级建设标准为3000平米,镇级建设标准为300平米。今年,我县又向省发改委申报了6个镇级服务中心,目前正在积极争取立项。

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性质

《就业促进法》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如下规定:

1、是政府设立的机构

2、包括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街道社区的

3、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

4、应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组成部分,负责为残疾劳动者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残疾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作。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分为向劳动者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提供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和说明。

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提供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市场中主要职业的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方面的信息。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提供有关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传授求职方法技巧和招聘用人政策法律信息,对劳动者求职进行登记,提供岗位招聘信息,推荐劳动者求职应聘,以及通过 组织劳务输出、举办洽谈会等方式,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按照就业援助制度要求,通过落实政策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5、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根据劳动行政部门委托,经办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记录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和失业状况,为就业工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6、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地方各级政府可以按照本地区就业服务需求情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向劳动者免费提供的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同时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8号令)还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1、招聘用人指导服务;

2、代理招聘服务;

3、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

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6、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职责和任务

1、提供就业政策和业务咨询,传递职业供求信息,协助上级就业服务机构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做好跟踪服务。

2、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初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免费向劳动者发放。

◆《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3、开展人力资源状况调查,掌握辖区内各类人员就业情况,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公示。

5、受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公示,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6、开发就业岗位,挖掘就业潜力,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如开发少儿、老年、便民、家政、物业、公共管理等服务型就业岗位。

7、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和服务,协助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

8、推荐辖区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9、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协助上级劳动保障和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协助失业人员接续社 会保险关系。

10、开展充分就业社区、信用社区等创建活动。☆(1)充分就业社区创建

概念:充分就业社区是指社区内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居民,基本实现就业再就业。

◆标准:

①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达到较高比例,登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零就业家庭”现象基本消除。

②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的环境宽松,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③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被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

◆评审办法:全年考核,年底评审

◆具体程序: 乡镇申报,县级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市级审核汇总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审批。

近年来,我县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连续3年被省厅表彰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先进单位”,先后有毛坝镇、洄水镇、双桥镇、红椿镇被表彰为“先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环城路、会仙桥、东城门、河堤路4个社区工作站均被表彰为“充分就业先进社区”。

☆(2)信用社区创建 ◆信用社区概念:指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基础,在街道辖区范围内,通过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建立诚实守信的纪录和个人信用承诺档案、开展信用调查等方式,办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社区。

◆创建标准:积极参与欠款回追工作,辖区内小额担保贷款回访率100%,到期回收率达95%以上;社区各种台帐齐全、数据准确,按规定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已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有专门负责小额担保款信用调查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社区内申请人无不良信用纪录和违法行为。

◆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

我县在2009年开始创建环城路社区为先进社区,并通过市局验收授牌为“信用社区”。但在实际工作中,取消反担保与确保小额担保贷款资金的有效回收之间,还有一定的难度。

五、公共就业服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1、《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责任、基本制度、保障措施、具体任务和行为规范。这部法律的出台使公共就业服务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取得了法定的地位,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工作中承担重任,成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主要工作载体。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公共就 业服务机构利用点多面广的优势,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组织一系列的专项服务活动,并深入乡镇、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为稳定就业局势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自2009年从中央到地方的人事和劳动部门的整合,各地也在逐步推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整合为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为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了很好时机。

(二)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还面临就业难。另外招工难也困扰着企业,企业需要一定技术的工人社会上满足不了。

2、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快施行“资源共享、城乡对接、高速快捷”的服务方式。在劳动力供求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接续社会保险、劳务管理服务及维权等方面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实现就业再就业;对就业困难对象,全力实施就业援助,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题。建立健全失业预警预报制度,完善就业再就业绿色通道。

今年,在坐的各位,都是承担的我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中坚力量,我们所面临的工作任务艰巨、任道而重远。

公共就业服务地怎么填篇三

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探讨

一、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的概念

公共就业服务的职能是实施就业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对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

标准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殊的文件。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营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经相关利益群体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的机构所批准,方能生效。标准化是指标准的制定、发布和贯彻实施的过程。

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就是为获得最佳社会效益,对就业服务各类服务项目的品质要求、研发、供给活动、后期服务等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经就业服务相关利益群体协商一致,并发布、贯彻实施和修正完善的全部活动的总合。

二、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有利于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和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能力、规范服 务行为,其意义和作用主要有:

有利于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统筹管理,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资源,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充实人员力量,规范机构名称,统一服务标准,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有利于公共就业服务的科学化管理。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能够为就业服务体机构的运作提供目标和管理依据,标准化是科学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业服务标准是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目标在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服务行为等方面的具体化和定量化。

有利于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态度。为使服务项目能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就必须对服务的各项质量指标有明确的规定。有了标准就能在服务过程中按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保证服务质量。随着就业服务及相关主体需求的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需求的变化,调整质量标准,及时改进、改善服务环境和提高服务态度。

有利于沟通理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表达了就业机构对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的认识,通过标准可以加强机构之间、行业之间、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就业服务对象根据服务标准,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在不同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和期望值相符的服务。就业服务中涉及的人力资源个人隐私、用人单位薪酬信息、档案保管中的个人信息,以及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等,可以通过设置强制性的标准得到保护。

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若干问题

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以现有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为基础

近十年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已经得到加强,以街道、镇乡、社区、村的就业服务平台为前沿,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为支撑的体制,表现着公益事业的属性。在制定标准的技术要求、服务规范的同时,也是充分搜集先进的就业服务技术、先进的人力资源服务手段方式的过程,并且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在综合分析、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形成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的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应统筹管理,整合市场,统一标准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统筹下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的制定应以省(直辖市)统一为宜。各地应当整合公共职介所和人才市场,统一称为人力资源市场。通过这个过程,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发挥原有服务机构的优势,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 标准,服务范围,划分等级,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由于公共就业服务本质的民生属性和具有一定的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能因素,在统一制定标准时应以服务对象的利益为重,并与民营中介机构拉开利益差距。标准的制定要考虑不同的主体利益诉求各异,要充分协商征求劳动者、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标准化机构的意见,绝不能单方面订立标准。

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基础并与时俱进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时期,使命和责任的使然,要求公共就业服务以规范、科学、精细的管理作为基础和平台,建立和创新一系列有利于民生,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服务标准。科学化、精细化是现代管理理念的重要标志之一。管理过程所表现的是信息不断输入、输出和反馈的过程。要充分运用已有的网络通讯技术并不断地改进,实现信息联网和业务经办信息化。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有利于公共就业服务长期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如就业创业培训制度、失业登记制度、就业援助制度、人力资源动态管理制度、职业中介等专项服务制度。应当把这些政策措施快捷地融入网络时代、信息社会,摒弃传统的粗放的管理方式,创 新理念,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提升管理绩效和水平。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定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降低服务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公共就业服务要与时俱进,通过信息网络电子技术平台,实现上、下、左、右工作机构的无缝链接,方便、快捷、安全,消除各级管理环节上、空间上的分隔,逐步将过去手工审查审批改为网上审查审批,把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业务主流程信息化,减少人与人的直接接触,从机制上筑起“防腐堤”。

与时俱进时还要求对新的政策和新的重要工作任务制定新的标准,如农民工岗前培训、支持重点产业人力资源保障等新的工作任务,要适时修改随着时间推移工作任务或内容已经发生变化的原有标准。

公共就业服务要实行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行为

第一、要统一业务流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流程均要包括就业管理、失业管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包括消除零就业家庭、促进低保人群就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综合统计报表(包括就业工作的各项统计数据)、劳动事务代理等主要业务。

第二、要统一服务准则。在全市(省或直辖市)就业服务机构要制定统一的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明确要 求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恪守文明礼仪,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对内设的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服务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和标准、应有的权限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对外则向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要相应建立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失职追究制度。

第三、要统一信息网络。建立全市(省或直辖市)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库,依托街道社区和乡镇工作平台,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采集,形成人力资源的基本信息库和台帐;实现各级(直辖市、区县、乡镇、社区(村)四级)就业服务机构微机联网,有条件的地区要向乡镇、社区延伸,逐步覆盖全市(省或直辖市),形成信息运作畅通、快捷、高效和供求信息充足的信息网络。

第四、要重点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并尽快纳入统一标准中。目前,就业服务工作已经延伸至社区(村),但在偏僻区县的乡镇、村还没有完全建立就业服务平台,一些已建的村级就业服务站还没有实现与全市(省或直辖市)就业工作多项服务项目的接驳。应按人力社保部的要求,全面建成基层社区、村的就业服务平台,承担就业工作的基本职责,执行有关的统一标准。

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制定机构

标准的制定可以是政府、协会、研究机构。国外制定行业标准往往是协会承担,而在我国、特别是公共就业服务的公益性质和部分行政职能属性,由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来承担更具有权威性。

公共就业服务地怎么填篇四

本文作者:付建国 邹盛瑜 好范文原创投稿

化公共就业服务必须实现信息

付建国 邹盛瑜

信息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高级进程,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不断推广和应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信息技术和其他相关智能技术,达到全面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劳动生产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信息化是工业社会那一世小说网 http://向信息社会的动态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信息资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信息化不仅仅是生产力的变革,而且伴随着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信息化可以使我们获取更多的人力资源市场数据,高能软件以及相应的数据库可以综合分析多种数据资源,通过电子方式,特别是互联网使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更迅速,能使政府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从而更有效地实施分类指导,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现代化服务水平。

一、信息化在公共就业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信息化建设是公共就业服务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提高就业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

(一)信息化是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迫切需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的重要支撑部分,通过信息化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动态管理,构建面向社会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劳动者提供充足有效的就业信息,缩短劳动者寻找岗位的时间,节约就业成本,使得就业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通过信息共享实现效益共享,信息化是保持全社会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和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基本要素,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

(二)信息化是实现科学指导就业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业服务管理职能不断扩大,管理幅度、管理内容范围也在逐步延伸,从指导方式、指导体制和指导手段上对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建立市场条件下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相衔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就目前来看,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不能适应就业形势的变化,和谐指导就业缺乏手段。当前,整个就业的基础数据不完整,就业的基础数据库基本没有形成,基础数据存在可信度低、采集渠道不科学等问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就业信息资源快速流通和共享范围扩大,为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来源,有效促进了科学指导就业。

(三)信息化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随着就业形势的发展,就业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增加、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就业服务机构急需对现有的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和标准进行梳理和规范,只有通过加强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才能实现就业工作业务的重组和流程再造。而且作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乡镇、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目前主要以手工操作为主,服务项目不完善且效率低下,通过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信息,延伸了就业服务功能,不仅方便了广大求职人员,同时也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改进了传统服务的提供方式,拓展了服务内容和领域,提高了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县域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思路,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具体要求,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

(一)开通一条热线:借助传统的电话通讯技术,开通服务热线电话12333,增加就业信息服务功能,为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提供发布、查询、投诉等服务,在招聘与求职服务上通过语音引导求职者或用人单位找到各自需求的信息,并最终自动引导双方实现电话交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扩大12333服务热线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逐步树立统一的电话咨询服务品牌形象。

(二)建好两个网站:一是完善英山劳动保障门户网站的建设。英山劳动保障网自开通以来,对于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起到了促进作用。为适应劳动保障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英山劳动保障网”建设及改版工作,加大就业资源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建设英山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提供真正实用的、高效的网络招聘解决方案。通过共享人力资源信息,提供接口给用人单位,方便用人单位借此建立各自的人力资源储备库,并根据自身特点,网罗意向人才,还可以通过系统与他人共享人力资源。对于求职者则可通过网站展示自己的能力,集中面对更多更广的用人单位,提高就业成功率。

(三)完善三大系统:一是电话语音自动应答系统。其主要应用于12333服务热线,在原基础上整合人力资源需求和储备数据库,实现按键引导、自动应答、供需转接服务。二是建设短信咨询服务系统。实现短信发布、认证、查询、回复功能。三是建设远程可视面试系统。随着人力资源在全社会进行市场化的配置,人才的黄龙真人新传 大唐 农奴翻身当地主 步步生莲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 http://

流动性增大,地域的障碍将逐渐缩小。传统的招聘方式无法满足需要,特别是英山,地理位置相对偏僻,不是核心城市,本地无法消化自身的富余人力资源、就业压力大,走出去就业是绝大部分本地人才就业的必然,如果仍然使用传统的招聘方式,应聘者进行面试,就不得不千里迢迢、亲临面试现场。远程可视面试系统让企业和应聘者可以轻松而高效地实现语音、视频、文字那一世小说网 http://、文档多维一体的“面对面”沟通,使得招聘者和应聘者均不受时间、地点等原因的影响,降低了双方的成本。

(四)建设四个数据库:

一是人力资源需求数据库。以人力资源需求为主要内容,收集用人单位需求岗位、所需人才类别、学历需求、职称需求、技能需求和需求条件等情况。数据库根据国家职位类别分类,根据收集到的情况,数据库自动生成人才需求单位、各产业人才需求、岗位(职位)需求、所需类别、产业类型等多方面的人力资源需求数据,方便查找。

二是人力资源储备数据库。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储备的人力资源信息,建立“人力资源储备数据库”。包括优秀高校毕业生储备、优秀技术人才储备、可兼职人才储备等多种渠道推进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三是失业数据库。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纳入信息数据库储存,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跟踪服务数据库。对通过系统实现就业人员的择业、从业或者再择业、从业等过程自动跟踪记载,生成数据库。使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就业形势,分析了解用人单位的解聘动态和失业人员的择业动态。用人单位可以共享应聘人员的择业、从业历程信息,方便择优录用,应聘者可以通过分析招聘单位的解聘信息来合理选择求职意向。

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途径

一是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建立专门的、统一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保障,将分散的技术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特别是实现行业内和行业间信息互通,相互配合,从而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完整和统一。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建设。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来源渠道。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各个建设阶段按步骤、有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

三是建立机制,培养人才。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和对优秀人才的奖励机制,引进和保留高层次信息化人才。加大信息化人才培养和投入,通过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基层平台的业务经办人员分批、分期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能够全面使用核心模块;强化对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四是完善制度,确保应用。制定一整套相应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来加以规范,注重工作实效,确保系统的正常应用,将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其效用。

湖北省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电话号码:0713-701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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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地怎么填篇五

公共就业服务简介

一、什么是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政府为促进就业,运用经济、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公共体系。

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包括哪些?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

3、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场所);

4、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

5、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免费服务制度、统筹管理制度、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专项服务制度等各类制度;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本特征:

一是由国家建立,在国家领导或监督下开展业务活动,国家应给予充分的资金保障;

二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至上而下应当形成体系和网络,有一定的覆盖面和足够数量;

三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代表政府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的专门机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并保证其职业稳定;

四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

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与发展

1、就业服务机构的初始阶段(1978年—1986年)

由劳动部门以“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把待业青年组织起来学习,安排劳务,开辟生产门路并进行管理,实行“有工做工,无工学习”,1 集安置就业和培训于一体。既承担着组织社会劳动力进行经济活动的任务,又担负着劳动部门的部分行政职能,逐步发展成组织经济事业、统筹劳动就业,输送和管理企业临时用工、开展就业训练的一种综合性机构。

2、就业服务机构的成型阶段(1987年—1998年)

随着四项劳动制度改革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暂行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快,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逐步发展成为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劳动就业服务4项主要服务工作相互配合的就业服务体系。全方位、多方面地开展就业服务,并使就业服务的各项工作相互连接、统一协调、有机结合,形成积极促进就业的局面,为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创造必要条件。

3、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阶段(1998年至今)

通过“三化”建设改善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和硬件设施,基本建成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覆盖省、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 老三化: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 “新三化”,即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

“新三化”建设的核心理念和基本要求就是人本服务。就是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把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三化”和人本服务是高度一致,且紧密配合的。人本服务既是“新三化”的核心理念,又是“新三化”的实践主线,而“新三化”是开展人本服务的保证条件

2、“新三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制度化,就是要将强化就业服务纳入各级政府职责,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制度化主要是解决公共就业服务的长效机制问题。

专业化,就是围绕服务对象的各种需求,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从而提高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专业化主要是解决服务水平的问题。

社会化,就是面向社会服务、动员社会资源、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就业服务工作在全社会普及提高,建设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的劳动力市场。社会化主要是解决整合服务资源,形成开放市场的问题。

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能有哪些?

1、实施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对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

2、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3、对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

4、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

5、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

(摘自人社部发[2009]116号)

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责有哪些?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十四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就业服务计划,推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并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经办促进就业的相关事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公共就业 3 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一)招聘用人指导服务;

(二)代理招聘服务;

(三)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

(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

(五)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六)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须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职责有哪些?

1、负责组织开展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2、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

3、负责审核、上报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6、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7、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政策;

8、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9、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0、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摘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

六、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有哪些?

(一)就业失业登记

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皖人社发[2010]87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的失地(失林)劳动者。(5)军人、运动员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自谋职业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劳动教养的。(7)其他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 5 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已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3)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录用的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失业的。(4)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以上,且就业确有困难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6)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7)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8)其他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就业确有困难的失地(失林)劳动者;毕业两年以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就业援助

《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几类特别情况:残疾人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就业。

(三)创业培训和后续服务

对象:有创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军转复员军人、大学生、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

服务: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

形式: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实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syb)

(四)小额担保贷款

对象:登记失业人员、军转复员军人、大学生、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等;

范围和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条件:(1)符合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小企业标准。(2)经我市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法律规定的注册资金;(4)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外的各类小企业;(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能力;(6)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7 从事个体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10万、50万、200万元。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与补贴 对象:就业援助对象。范围:(1)政府投资开发的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2)社区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3)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岗位,主要指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4)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报经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其他岗位。标准:市直从今年起补贴每人每月600元。

(六)税收优惠审核

1、从事个体经营免税。

条件:(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包括未毕业但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学生)。

程序: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金额: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申请免税。

条件:当年新招用持 《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上述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程序: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金额: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七)就业资金审核

1、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范围:(1)企业吸纳,全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2)公益性岗位安置:五项保险全额补贴;(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138元每人每月,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0元。

2、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标准:市直600元每人每月。

3、组织起来就业补贴 对象:登记失业人员。

标准:

(1)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者为登记失业人员,每人一次性2000元;为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4000元;

(2)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安置登记失业人员,每人一次性1500元;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2000元;

(3)各级政府、部门清腾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2000元;

(4)非正规就业组织向用人单位输送或派遣人员,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每人一次性100元。

(5)就业、创业园区(街)安置登记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人员在园区创业的,当地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4、创业培训补贴

对象:创业培训机构(高校、技师学院等)

标准:创业意识培训,每人100元;创办企业培训,每人700元;创业实训,省统筹安排;创办企业培训后续服务,每人300元;

(八)就业统计报表

定期报表:人社部9份,省厅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