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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局党委的总体部署和今年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提升机关形象,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营造清洁、文明、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团结和谐、务实有为、指导服务和廉洁高效机关。
局机关、直属分局和市公安局城管治安警察支队。
(一)文明办公
1.队容严整。严格执行局队容风纪有关规定,仪表整洁,仪态大方,男同志头发胡须要经常修剪,不留长发、蓄胡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
2.用语文明。同志间通常称呼姓加职务或直接称呼姓名,说话态度和蔼、亲切、信实、文雅。
3.接待热情。接待来访者应主动、热情,解答提出问题时,耐心诚恳,讲清政策,以理服人。接待完毕,主动将其送至一楼或大门外。
4.服务周到。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市民和基层一线队员做好服务。
5.氛围和谐。努力营造大事讲党性、讲原则,小事讲团结、讲风格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协作,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行为规范
1.坚定政治立场。要努力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绍兴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局《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有关行为规范。
2.坚持真抓实干。要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工作抓准、做实。处室工作每周和每月有计划、小结,每月有大事记,次月计划于当月23日前、当月总结于次月5日前报办公室。
3.养成良好习惯。工作时间姿态端正,不大声喧哗、嘻闹、讲粗话,禁止吃零食。到领导或其他办公室时,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及时离开,不影响他人工作。
4.培养高尚情趣。工作积极有为,生活健康向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队伍声誉,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活动,工作时间不打牌、不炒股、不玩电脑游戏、不酗酒。
5.遵守作息时间。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准在走廊内闲逛或到其他处室闲聊。
6.提倡勤俭节约。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惜办公设施、设备和装备。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简化公务礼仪。大力开展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滴油、一分钱、一张纸”活动,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三)办公秩序
1.用具摆放有序。室内电脑、工作标志牌、电话、台历、笔筒、墨水瓶、烟缸、水杯、文件等必用品摆放有序。资料柜内文件和物品要实行分类定位摆放,使用方便,保管安全。文件柜顶上不准堆放任何物品,衣物鞋帽放置等物品统一、整洁。清扫用具、毛巾、抹布要放在门的内侧,脸盆放入柜内。
2.图文张贴统一。室内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要统一,不许张贴、悬挂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和图表,如确需张贴、悬挂的,要规范、整齐、美观。
3.会议室管理规范。使用会议室,应先与办公室进行联系登记,明确会标、会场布置等事项,使用完毕及时恢复原状。
4.车辆管理严格。认真执行局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公务车辆应首先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车辆在外(住宅小区)停放过夜。从严控制车辆外借,外单位借车须报局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用车单位必须签字。落实周一车场日制度,确保车况良好,车容、车库整洁。
5.信息及时顺畅。注重上下沟通,加强请示汇报,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准确报告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拖延。加强局域网络管理,完善网络服务功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办公文件网上运转畅通。
6.安全制度落实。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万无一失,落实保密安全措施,明确防火、防盗要求,安全责任到人到岗。
(四)作风纪律
1.振奋精神,弘扬新风正气。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和“三个特别”的城管执法精神。
2.服从管理,高效完成任务。严格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服从管理,团结同志,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法,高效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严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五大禁令”、“十不准”要求,强化行风效能,确保零违纪。
4.强化责任,转变服务观念。深入基层,关注基层,关心基层,为基层办实事;深化处室联系中队制度,加强对中队的指导、帮助,为基层排忧解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5.廉洁自律,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和勤政廉洁形象。
(五)考勤制度
1.落实单休制度。工作人员每周休息一天,并原则确保每天各处室都有人在职在位。
2.落实考勤制度。认真落实局《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考勤,每月考勤结果报办公室,局领导由办公室考勤。
3.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局《从优待员六项规定》。请假三天以上的人员需统一填写请销假报告单,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报政治处审核,经局领导批准,方可休假,并报办公室备案。办公时间临时外出,应经本处室负责人同意,并标明去向牌。请假超过半天以上的,应报办公室备案。
(六)值班值勤
1.落实值班和门卫持证上岗制度。上岗时应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使用文明语。门卫每日6:00打开大门,22:00后对大院进行清查,锁好大门,切断公共照明电源。大楼值班员夜间要经常巡查,关好走廊门和电灯,确保大楼安全。
2.落实值班和门卫交接班制度。整理好卫生,交待上班的情况,注意事项等。
3.落实大院内车辆停放制度。大院车辆统一由门卫负责调度按规定停放,执法车辆统一停放大院南侧,车头对齐,公务用车和私家车停车库或大院西侧车位,其它车辆应在指定或合适位置有序停放。电动车、自行车进出大院应下车推行,并在规定位置有序停放,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擅自停放在汽车库内。
4.落实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外来人员来访,值班员应主动有礼貌询问,办理登记手续,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信访人员一律在信访室接待。值班员应按时按规定升降国旗,及时收发、分放报纸、信件。
5.落实大宗、贵重物品进出管理制度。携带家电、家具、设备、建材等贵重物品进出大院,由门卫办理登记检查。
(七)环境卫生
1.卫生整洁。落实卫生清洁值日制度,做到一天一清扫,一月一大扫,保持窗明几净,四壁无积尘,卫生无死角。
2.环境优美。走廊不准堆放桌椅、柜等用品,要保持走廊墙清、灯净、窗明、地洁,洗车场地使用后及时恢复洗车工具的摆放,清除污物和积水。
3.习惯良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纸屑、烟头、垃圾,不乱堆物品,烟灰筒上严禁倒茶、扔卫生纸等,垃圾按规定地方清理,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处室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和处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既要做好表率,又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整个活动扎实稳妥推进。
(二)落实规定。各单位、处室要对照规范化建设内容要求,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求真务实,切实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查。机关规范化建设督查考核,由办公室和督查处落实。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每月汇总评比出卫生秩序优胜者,颁发优胜流动红旗。机关规范化建设内容纳入绩效考核。
(四)讲究实效。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参与度,营造浓厚的氛围,实实在在提高工作成效,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按照贵港市《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就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制订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机关精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形成“人人照着制度做,事事沿着程序走”的规范化格局,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范、科学有序、运转协调、团结和谐、办事高效的纪检监察机关。
(一)制度规范
1、修订、完善、补充相关管理制度的原则:
(1)简单、明了、易操作、能操作;
(2)合情、合理、合规、合法;
(3)责任、权利、义务明确;
(4)监督到位,奖罚分明。
2、要修订完善的管理制度26项:(原订管理制度附后)
(1)市纪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及议事规则;(办公室负责)
(2)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负责)
(3)市纪委全会和工作会议制度;(办公室负责)
(4)市纪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室负责)
(5)市纪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宣教室负责)
(6)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监察综合室负责)
(7)市纪委工作汇报会议制度;(办公室负责)
(8)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干部室负责)
(9)委局机关办公制度;(办公室负责)
(10)请示汇报制度;(办公室负责)
(11)请销假制度;(干部室负责)
(12)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负责)
(13)接待制度;(办公室负责)
(14)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公室负责)
(15)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规定;(办公室负责)
(16)文件管理制度;(办公室负责)
(17)文印室管理规定;(办公室负责)
(18)档案管理制度;(办公室负责)
(19)保密制度;(办公室负责)
(20)印章保管使用规定;(办公室负责)
(21)行政效能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效能室负责)
(22)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效能室负责)
(23)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效能室负责)
(24)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行为守则;(干部室负责)
(25)关于发挥市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干部室负责)
(26)关于加强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干部管理的暂行规定。(干部室负责)
3、要补充增加的相关制度(11项)
(1)市纪委监察局班子分工负责制;(办公室负责)
(2)市纪委常委联系委员工作制度;(干部室负责)
(3)市纪委常委会的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
(4)市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干部室负责)
(5)市纪委常委联系县市区、市直单位工作制度;(办公室负责)
(6)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制度;(办公室负责)
(7)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办公室负责)
(8)市纪委监察局物品采购制度;(办公室负责)
(9)市纪委监察局奖惩制度;(监察综合室负责)
(10)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办法;(办公室负责)
(1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党风室负责)
4、各室制度的修订完善(各室负责)
(二)程序规范
1、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结构图;(干部室负责)
2、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文工作流程;(办公室负责)
3、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会工作流程;(办公室负责)
4、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流程;(信访室负责)
5、市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工作流程;(纪检监察室负责)
6、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审理室负责)
7、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工作流程;(执法室负责)
8、市纪委监察局纠风治理工作流程;(纠风室负责)
9、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流程;(干部室负责)
10、各常委、室主任协调工作流程图。(干部室负责)
(三)管理规范
1、制订委局机关工作任务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办公室负责)
(1)根据市委、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制订全年工作要点,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室。(办公室负责)
(2)各室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并提出落实措施、时间和考核办法。(各室负责)
(3)把每月常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常委、各室,各室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人。(办公室负责)
2、制订委局机关工作任务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办公室负责)
(1)每月各室要将本月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汇报,并填写每月完成工作任务考核表(表中注明:本月常委会布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措施、效果,不完成原因,今后打算)(各室负责)
(2)每半年或年终将全年完成任务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完成任务考核表。(各室负责)
(四)队伍建设规范
1、加强干部思想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加强团队教育,增强团队观念和协作意识,形成凝聚力,构建团结共事的坚强支撑。对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行为规范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调教室负责)
2、加强机关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各室的工作职责,理顺好各室之间的工作关系;把好机关干部的“准入关”,规范人员配备,配足配强各室工作人员,发挥整体最大效益;规范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培养复合型人才。(干部室负责)
3、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定期举办委局机关干部业务培训班,有计划地组织部分年轻干部到区纪委跟班学习或参与集中办案,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熟悉把握政策、服务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攻坚克难办案、有效预防腐败、推进改革创新、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调教室负责)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督促机关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制订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落实到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对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中央纪委“五严守、五禁止”要求和践行“六戒”,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早打招呼、早教育,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努力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党风室负责)
(一)修订完善制度阶段:结合实际,各室分别对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重新修订的各项管理制度逐条进行审定。(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召开动员会,对执行新修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动员部署,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10月30日完成)
(三)总结巩固阶段:根据实施情况,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在这个基础上,正式出台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制度汇编。 (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委局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昌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李叶义、容恒贤同志担任,成员由各常委、各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干部室。
(二)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把履行职责、落实制度作为机关规范化建设督查的重点,采取日常检查、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定期调度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积极创新,不断完善。坚持以不断提高机关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出发点,认真总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断提高机关规范化建设水平。
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树立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锤炼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机关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基础、立标杆、抓规范、出特色为重点,以提升形象、筑牢堡垒,发挥作用、彰显实效为目标,不断抓管理、改作风、建制度、强职能、促发展,持续推动全市机关建设上档升级,努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统一、科学有序、运转协调、团结和谐、办事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加快实施“12339”发展战略,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提供坚强保障。
(一)规范机关环境
1.建设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要参照文明机关创建标准,建立定时清扫的保洁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聘请专门保洁员,确保公共办公区域干净整洁。办公区和生活区要相对分离,有独立庭院的办公单位要对庭院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合理划定单位停车位,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开停放,实现整齐划一。要做好办公室内的卫生打扫,特别是窗口单位和与群众来往密切的部门要时刻保持整洁干净,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2.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要在单位大厅醒目位置放置楼层办公分布图和本单位所有部门的职责分工,方便群众办事。各单位科所站室要统一设置岗位牌和去向牌,工作人员做到亮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工作中心要标识清晰,各项职能相对集中,相关办理程序、资料信息、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要公布在醒目位置,让群众一目了然。
3.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化建设,建立本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项政策信息,及时更新动态。政务服务大厅和各类办事窗口要将办事所需的材料目录、申请示范文书、相关部门联系方式等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发布,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要简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细则,制定清晰的办事流程引导图,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打造投资定州、事事无忧的环境品牌。
4.提高形象素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能随意离岗,不能从事玩手机、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要规范文明用语,在接待来访来电、执行公务活动等公务场合中使用普通话。要注重着装,美观得体、整洁大方,服装颜色、款式应与工作环境相协调,严禁穿奇装异服,男士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士禁止穿低胸、露背、超短裙、透明装、吊带装、过高的高跟鞋、拖鞋。有统一工作装的,要按照规定统一着工作装。要注重仪表,端庄稳重,讲究个人卫生,头发梳理整齐,男士发不过耳,不留胡须,不戴繁重饰品,女士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梳怪异发饰,不染过分颜色,不佩戴夸张饰物,不使用浓郁香水。
(二)规范公文运转
1.要规范呈送。对上级、本级和下级公文要按照各自规则行文,既要保证公文的程序性和效率性,又要加快运转和执行。
2.要及时提醒。要严格按照公文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对公文进行处理。对重要和紧急公文迅速报送领导审签,及时跟踪,主动提示领导加快签批。
3.要认真记录。要认真记录公文运转轨迹,留下公文运转的“证据”,做到“内容全、时间准、责任明、存档实”。内容全,就是完完整整记录好来文单位和标题,领导签批内容等;时间准,就是要登记好发文时间、运转时间、办结时间;责任明,就是要严格登记何处来文、何人办理、办理到什么程度,要落实到人,方便查找;存档实,就是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重要文件和领导签批件及时存档保管,防止公文在流转中丢失。
4.要高效运转。对紧急公文或领导重要批示,要坚持急件急办、特事特办、专人催办原则,及时转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文运转一般要当日办完,紧急和重要事项即收即办;本级制发公文要安排专人盯办,待领导签批后印发;情况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的公文要建立限时会商机制,拿出办理意见,加快落实。
5.要加强反馈。及时按领导签批意见进行处理,交办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建立跟踪要账机制,对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要定期督导,及时反馈进展情况,确保问题能解决、事情能办成、矛盾能化解。
(三)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1.规范值班制度。要坚持副科级以上领导24小时轮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双人双岗,排班时,充分考虑文字、事务人员相搭配,领导职数、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可适当减少,但每天应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要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每一事项的第一承办人为首办责任人,值班人员接到重要信息时,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请示报告,实事求是填写《值班日记》,认真登记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具体内容、全部过程和相关人员的姓名、单位、电话,以及承办事项的事由、办理过程、领导批示、督办反馈等,事项完毕,要逐一复印并按编号存档,以备查询。
2.健全考勤制度。完善考勤机制建设,逐步推广指纹签到系统,明确专人负责签到,提高签到的准确性。坚持定期汇总通报,运用好考勤结果。制定严格的请销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实行层层审批把关。建立工作纪实制度,实行外出登记审批,工作人员凡上班期间离开单位,应事前征得主管领导或所在科室负责人许可。
3.健全用车管理制度。建立车辆调度使用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节假日管理、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等方面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工作。明确专门科室,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调度和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4.建立公章管理制度。要建立公务用章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公章管理,对公章安全使用负责。使用公章要有专门的审批程序、审批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公章需存放在指定地方,原则上不允许将公章带出,如确需带出使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5.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机关单位应设立专门档案室存放档案,明确专人管理。档案室要设有防火、防盗、防虫等必要的安全措施,内部严禁堆放其他杂物。严格档案的存入与查阅工作,除档案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档案室须经单位分管同志同意方可进入。
6.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采购、资产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相应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岗位及人员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权责分明、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严格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执行;严禁虚假发票、白条入账、公款私用、因私借支、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
7.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上级规定的要求执行。各级各部门在收到国家、省级部门副厅级以上领导、其他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重要来宾到定州的信息后,需按程序立即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公务接待活动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考察点,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随行车辆。要严格接待食宿标准,按规定安排房间,接待用餐要严格标准、突出特色、尊重习惯,合理安排陪餐人数,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8.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首报较大突发事件,要在事发4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1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事发2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3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涉恐、涉爆、涉枪、涉外等突发紧急事件信息,不受分级限制,即接即报。情况紧急的,各有关职能部门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必须先行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统一口径。各乡镇(办)、各单位各部门对市委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书面报告不得超过20分钟。各乡镇(办)、各单位各部门续报紧急突发事件信息,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和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一般进展情况,须每24小时续报一次,直至主要处置工作结束。遇有事态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变化,要即刻报告,严禁一切形式的迟报、漏报、瞒报、误报。
9.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本辖区本单位重大事项、涉及全市性工作以及把握不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市委、市政府;对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重要工作落实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外出情况等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坚持事先请示、事后及时报告,重大问题提早请示,决不能先斩后奏。坚持归口请示报告,各单位请示报告工作要按照市级领导分工报送主管市领导,严禁多头请示、多头上报。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实行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
10.建立机关保密制度。涉密文件,在起草、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各单位要设立保密柜,确保涉密文件单独存放,并安排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借阅翻看。相关涉密会议,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上印发的涉密材料要及时收回。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规定,坚决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
(四)规范机关党建工作
1.加强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设置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室外统一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党员活动室要能满足全体党员正常学习,室内应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机构等内容,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电视等有关设备,保障支部基本工作需要。
2.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单位党组织要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详细周密的学习计划,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学习内容,认真记录学习笔记。“三会一课”要有签到、有会议记录,确保参会人数,保障会议质量。
3.抓好机关党务工作。严格党员教育培训,建立党员学习档案,要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考勤记录。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把发展党员的推荐关、审核关、公示关。严格党费收缴标准,及时收缴党费。严格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真正把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作风建设。全市各机关内部要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有令即行、雷厉风行、身体力行的“三行”作风,树立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工作标准,强化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夙兴夜寐、激情工作,展示新面貌、新气象、新作为,各项工作努力在全省争一流、全国争上游。
2.加强干部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干部管理制度,广大干部自觉做到“七个绝不允许”。对全体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进行监督管理,对干部的“社交圈”和“生活圈”进行有效监督,及时发现和预防苗头性问题,打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3.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不断丰富机关内部学习形式和内容,结合业务工作,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积极聘请上级机关、专家学者到定州培训指导,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各单位要定期选派优秀人员到市“两办”交流学习,学习先进经验,提高本单位整体工作水平。
(一)宣传发动、集中规范。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安排,在前一段时间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制定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在机关内部掀起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热潮。
(二)突出重点、试点推进。分别从乡镇、城区办、市直单位中整改较好的单位挑选试点单位集中开展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组织各相关部门力量进行集中指导,全力打造全市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样板。
(三)总结提炼、全市推广。对试点单位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组织全市机关单位到试点单位参观学习,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在全市推广。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市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要成立本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扎实、有序进行。财政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加强资金统筹,加大支持力度,为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市各单位要将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努力做到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相统一,与促进全市各项工作相统一,与推进“多城联创”相统一,坚持以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全局各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实际工作业绩检验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工作成效,努力“在全省争一流,在全国争上游”。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好头,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树立好的榜样。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也要积极有为、锐意进取,雷厉风行、讲求效率,令行禁止、自觉自律,维护大局、团结互助,高效率、高质量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决不让工作在本单位延误,决不让问题在本单位出现,决不让定州形象在本单位受损。
(四)加大督查、严格考评。市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深化责任追究,对执行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改重视不够、效果不好、机关环境脏乱差、干部作风漂浮、各项制度不完善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严肃问责。
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篇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法治思维,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以深化公开促政府职能转变,以优化服务促政府效能提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增强公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到2021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街镇基本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健全完善。2023年底前,基层政府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五全”目标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清单管理,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
1.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国家部委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梳理县、街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行政法规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26个试点领域涉及市级相关部门〕
2.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应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条目方式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对口部门,指导抓好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对公开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务院、省级政府部门对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各业务领域涉及市级相关部门〕
3.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认真对照《条例》、各业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关政策文件等,梳理细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6月前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加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确保梳理不重复、事项无遗漏、公开标准统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26个试点领域涉及市级相关部门〕
4.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和有关授权,全面梳理细化应急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不同响应级别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平台、时限等,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方式和途径,形成本地本部门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方案。加强对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演练,确保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有序发布应急处置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为应急突发事件的有力处置奠定扎实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5.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适应村(居)公开特点政府信息集中梳理,形成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广播、有线电视、便民服务点、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二)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程序规范化
6.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加强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各环节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政务公开具体流程,逐一明确公开事项的单位、处(科)室、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通过制度化手段将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嵌入本单位业务系统,将政务公开要求嵌入基层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尽快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的管理,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7.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落实省、市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市要求,依托省级联动一体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办理流程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机制,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8.健全简明易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运用简明问答、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通过深度解读政策信息,确保企业群众易理解、善使用。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三)扩大参与渠道,实现政务公开行为透明化
9.完善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基层政务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府开放日等多样化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相关部门〕
10.营造公开透明营商环境。基层政务服务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企业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同源、标准一致。以为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指南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百通”等平台,实行办事过程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精准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11.拓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市各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原则要求,做好相关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12.打造权威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平台的统筹应用,落实专人管理,严格审核发布,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功能,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公开和融媒体的协同联动,将政务公开渠道延伸到基层末端,提高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到达率。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探索基层执法办事“微公开”,推动行政机关服务执法现场政策答复权威、统一、规范,提升政策透明度、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属地主体责任,强化经费保障,抓好贯彻落实,并对街镇加强具体指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部门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联系、推进、协调和监督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适时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坚持示范引领。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选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县级部门、街道、乡镇,设立创新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基层单位可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创新案例应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将建立专题,汇总展示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与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成果。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是基层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一定要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评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政府将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在线监督机制,按照政务公开任务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的内容完整性、时效性等进行定时监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长效机制。各基层政府可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定期对政务公开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开展评估评议,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全市将每年选择3~5家基层部门单位,围绕制度建设、机制运行、平台发展、公开成效等方面开展进驻式评估,提出工作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方案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举措,落实责任,勇于探索,主动作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基层服务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现代治理能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