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一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理想信念的“望远镜”和“显微镜”,廓清思想迷雾,排除思想干扰,把稳思想“主心骨”。通过开设学习研讨交流,下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增进政治认同。
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内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真理,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悟透、以学促用。今年共组织学习讨论7次,其中组织收看红船党课1次,开展党课2次。
三是拓宽教育载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机关党建“双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阵地拓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渠道和途径,打破了传统教学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满足学员的个性化需求,让组织生活在网上延伸,使党内政治生活“活”起来。支部依托微信公众号、钉钉群及时推送相关学习资料、警示通报,宣传党的主张,党员学习反馈率达90%。
一是规范支部工作。局党组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局党建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切实加强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责任”。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党支部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带领支委成员商讨支部学习、活动等工作;支部委员积极开展党务工作,组织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支部手册记录和完成评议工作。
二是完成规定动作。支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并积极探索,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形式和载体。始终坚持“主题党日”活动“五定”的原则,同时把主题党日活动和局医保工作特点相结合,积极开展走访入户、政策宣讲、帮扶济困等创意党日活动。今年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组织党日活动4次,开展走访20次。
三是推动暖心关爱。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六必谈”,经常性了解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现状,及时解决问题。局党组书记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进行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层层推进,有效传导组织关爱。今年发动党员和爱心药店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筹集爱心捐款帮助贫困群众,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抓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站好岗、掌好舵,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一把手”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重要会议、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主动邀请,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坚持党风廉政工作部署痕迹化、目标实施痕迹化、履责监督痕迹化,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发放到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要求随时做好工作痕迹记录。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针对医保局基金监管资金量大、基金支出风险高以及药品招标采购、两定机构审批监管和各类医疗救助政策多的实际情况,局党组切实加强了廉政风险防范,逐人逐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逐股室约谈告诫,采取上廉课、会前说纪等集中学习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学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时,通过开展涉及基金监管和欺诈骗保方面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今年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回头看”和“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及主题教育关于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组织全局37名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并根据医保工作特点通报了嘉兴市工作人员违法收取医保金33万元的典型事例,警醒医保系统人员,引导干部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自觉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种常态,常抓不懈,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勤制度,并落实“三亮三赛三评”活动,要求党员佩戴党徽上岗,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今年通过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强化人员业务经办能力,提高办案技巧,锻造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本领。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服务效能,打通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享受高质量的便捷服务。
一是落实多项帮扶共建工作。今年10月,积极20家爱心药店,深入城关南山村开展走访和医保政策宣讲2次,与32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慰问帮扶贫困户64人(次),捐赠帮扶资金29980万元。同时,针对个别群众在医疗报销中存在的各方面的问题,重点对医保政策落实后依然自付比例较大、或者因交通事故存在报销纠纷的农户,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和村内进行走访,摸清实情,积极协调采取多种措施减轻患者医疗费负担。比如:为城关袁大村民争取政策报销7万多元、为城关镇石碑村冯国顺政策报销11万元、为小川镇西寨村刘伟波报销37万元。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群众作风建设。对全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优化精简,制定了全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进一步精简办事证明材料,按照“六个一律取消”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医疗保障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对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精简,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最大限度精简、便民。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积极加强多部门沟通联系,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经办窗口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做到制度上墙,服务规范,避免群众来回跑腿,办事拖拉敷衍、厚亲顾友等情况发生。待搬入新办公场所后,我局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科学设置功能服务区,合理配置叫号机、自助办理设备等便捷化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服务体验。积极推广综合柜员制,不断加大窗口队伍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减少群众重复排队,提高经办效率。
然医保局在成立后抓党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党务工作开展的力度还不够,缺乏活力;二是党建活动开展得不够丰富多彩,形式单一;三是学习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四是由于办公场所的限制,党建活动室、党建制度还不够规范。
2020年,医保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巩固提升标准化党支部的目标,以党建为统揽推进医保工作更好更实。
一是抓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支委成员“分工责任”,明确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继续规范和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活动的开展,及时录入“机关党建在线智慧考评系统”,规范记录《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推动支部工作每个步骤、环节都实行“痕迹化”管理。
二是抓党员党性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理论学习。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服务中心、建强队伍、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抓好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关心关爱以及自身建设等工作。
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化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基层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落实党建阵地建设,在新的办公场所按照“六有”标准建好党建活动室,并落实专人按月更新公开信息。
四是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七一建党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结对困难党员走访慰问活动。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现状,及时解决问题。
五是围绕中心推动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机关党工委中心工作,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进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二
2020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局、苏州市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瞄准目标,点燃激情,积极践行“阳光医保·守护健康”机关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多精准的医疗保障服务,全力开启新时代昆山医保事业发展新局面。
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57.05万人、25.58万人,医保参保率达99%以上。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医保总参保人数不降反升,同比增幅达2.7%。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当年收入分别为50.41亿元和3.08亿元;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当年支出分别为42.34亿元和1.89亿元;当期结余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分别为8.07亿元和1.19亿元;累计结余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分别为75.11亿元和3.6亿元。
(一)以精准施策为第一责任,着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苏州市级统筹。苏州市级统筹从2020到2022年历时3年完成,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涉及我市182万参保人群。根据苏州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昆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昆政办发〔2020〕88号),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强化宣传引导,借助各类媒体渠道,压实稳定责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顺畅落地今年政策调整,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贯彻上级政策的同时,争取我市利好政策,率先将居民医保在苏州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惠及参保人群25.58万;率先简化办理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转诊手续。二是全力打造长期护理保险“昆山样板”。落实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第二阶段试点工作要求,做好第二阶段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招标,按照分类分步推进思路,调整优化筹资渠道,降低失能鉴定准入门槛,提高待遇标准,加强长护险基金稽核检查,进一步提高长护险惠及面和服务质量,推进居家医疗护理。全年受理申请0.75万人,进行失能评估0.68万人,享受长护险待遇1.01万人。全市已有6家护理院、15家居家护理机构纳入长护定点机构,设立113个居家护理站点。商保承办机构在各区镇设立长护经办窗口和护理机构经办服务点,构建城乡“一体化”的长护服务体系。三是积极构建第四重医疗保障。协同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解读“苏惠保”等商业健康险,进一步完善健康险与基本医保经办对接和待遇衔接。调整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增补至9家商保机构18个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二)以改善民生为第一要务,瞄准民生靶心,抓“六保”促“六稳”。一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体“兜底”医疗保障工作。着重做好基本医保,特别是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这三重保障。启动对困难人群、失水渔民参保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数据交换、相互比对机制,确保困难人员一个不漏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将困境儿童纳入我市“零自负、零起付”的“双零”医疗救助范围,落实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慢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91%和76%。今年,共16.14万人次享受各类医疗救助金1.37亿元。二是及时落实职工医保费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2020年2到6月份,对我市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比例,由阶段性降费之前的8%,减半至4%征收。全年,为全市7.9万家企业减少医保缴费11.7亿元。三是认真落实确诊和疑似患者“一站式”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予以补助,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多项医保经办服务新举措。疫情期间,建立完善参保群众“用药不断”机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人员,将原来1个月的配药量放宽至3个月;新上线居民医保参保微信小程序;对回外地老家突发疾病住院的参保人员,“一个电话”就能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五是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将住院以及门诊发热病人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医保结算。6月初,有序恢复春节后因疫情影响暂停的长护险居家护理工作,严格督促商保经办机构和护理机构,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聚焦释放红利,全面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一是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强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按病种付费,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至250种,提高按病种付费基金支出占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比例。试行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诊疗、家庭病床医保支付等医保支持政策。二是建立完善医保支付规则体系。完善医保目录管理、“两定”协议管理、结算管理。新纳入医保药品8867个,谈判药共118个,移出医保目录药品4430个。细化医保药品支付标准,8月1日起,对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以中标价加成15%为医保支付限价,超出支付标准的个人自付,合规自费费用累计进入大病保险,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销售行为,引导合理用药。三是大力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力推进药品(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7批次共涉及11个品种医用耗材、112个品种药品,年节省医疗费用1.5亿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基金预付比例从30%提高至50%,有效缓解医院和药企运行压力,充分保障中选品种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定期监测和通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情况,确保集中采购成果落地执行。四是协同做好疫情期间药品(医用耗材)临床供应保障。对未在省平台挂网的疫情防控必需药品(医用耗材),允许公立医疗机构线下搜寻生产企业,公平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先应急采购使用,再履行线下应急采购备案手续,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全年,共受理884万元防疫必需产品的备案。五是创新医药价格监管模式。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委托第三方开发医药价格嵌入式预警管理系统,并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试点运行,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标准库”、设置项目价格调整“提示器”、打造价格事项办理“快速道”、筑牢医药价格预警“防火墙”,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四)以基金安全为第一目标,重拳打击欺诈骗保,有力保障人民群众“救命钱”。一是注重媒体融合,开展“一体化”集中宣传。5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联合电视、微信公众号、报社等媒体平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重点宣传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待遇政策和服务管理规定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创新基金监管手段,组建“一张网”监管体系。对全市762家定点药店和262家定点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全市销售金额排名在前20位的药店做了现场专项检查,根据举报、现场调查、远程视频监控,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药品限制使用范围及医保支付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药品限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医保智能审核规则,实现对762家定点零售药店,262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智能审核全覆盖,上线审核规则扩大到56个;签署医保医师、医保药师防范欺诈骗保诚信自律承诺书,依靠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聘请热心医保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作为医保基金监督员。全年取消医保定点1家、暂停医保协议管理6家,暂停医保卡结算430人,追回各类违规费用297万元。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一盘棋”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场监管、卫健、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探索建立与检察院、法院紧密的联席会议、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培训共建机制。加大对外伤病人划卡支付的医院端审核和违规费用追偿,与市公安交警部门交换和双向核对外伤划卡信息1600人。四是推进源头治理,构筑“一道卡”监管防线。制定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治理清单,指导102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排查和整改问题,主动退回违规费用。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上门送政策,开展业务政策培训和实践指导,帮助定点机构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聚力“提站位、创一流、惠民生”,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一是打赢公共服务专项治理攻坚战。落实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医保经办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确保实现“最优办事流程、最短办事时限、最少提供材料、最小自由裁量、最高服务效率”的“五最服务”。二是纵深推进异地就医工作。以百姓“需求度高”“体验性强”“获得感足”的医保公共服务项目为突破点,落实异地就医差别化报销新政,对未备案人员按原规定结付比例80%结付,统筹推进异地就医和分级诊疗建设。将我市126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扩大我市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医疗机构范围。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医保互联互通。优化流程,完善信息建设,异地就医门诊慢性病、部分门特项目、社会医疗救助待遇实现同步“一站式”结算,全力提升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率。三是持续做优医保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和“医银平台”建设,力推政务一张网“网上办”、微信公众号“掌上办”、自助服务机“自助办”。医保业务前沿下沉区镇,10万元以下医保费用报销、社保转移凭证等业务实现区镇受理全覆盖,将医保窗口建在“家门口”、服务送到百姓心坎上。在原职工医保ii类特殊病种医院交互平台办理基础上,进一步下沉i类特殊病种业务至医院端交互平台办理。对特病人员二次报销直接划卡限额由2万元提高至5万元。四是全力打造“智慧医保”。打出“互联网+”医保组合拳,将疫情期间网络问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推动23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推行生育医疗费用直接持卡结算,做到“不垫资”,借助大数据比对,直接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和生育津贴,做到“零跑腿”,新增产前检查费待遇项目,提高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至2112元,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实现门诊特殊病种患者购药通过药事平台医疗费用直接划卡结算,处方购药无需至经办机构报销。
(六)以强基固本为第一要义,着力系统规范,夯实医保基础工作。一是顺利划转经办机构管理职责。完成机构改革医保经办职能和人员管理职责划转工作,实体化运作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努力建成高效统一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昆山市医保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网评员队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进行通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实施医疗保障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结合上级督查做好自查自纠。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举报投诉处理与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全年处办各类咨询求助件7738件,群众满意度稳定在100%。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与时俱进运用新媒体手段,积极开设“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打造政民互动“微窗口”。自开通以来,共发布文章116篇,解答群众提问5500余次,相关政策通过“昆山发布”等上级平台宣传报道8次。五是推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完成医保系统单位、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等7项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的维护工作,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信息标准化工作。
(七)以做亮党建为第一政绩,扛起硬核担当,筑牢硬核堡垒。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坚持把党建制度建设贯穿于服务党员群众的每一个环节,力求形成用制度激励、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健全党的组织建设,在市人社局28名涉改人员转隶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后,选举成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从2个调整为3个。树起“阳光医保·守护健康”党建服务品牌,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发力,局党总支与大同社区开展共建,通过倾听基层的声音,了解医疗保障工作中的痛点、堵点,更有针对性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全力配合巡察,主动接受监督。把主动接受市委巡察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医保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改革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机遇。紧紧围绕新时代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压紧压实压细整改责任,把巡察及监督的成效体现到医保工作的实践中,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推动新时代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着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纪律约束,以平时考核月度记实单和日常绩效管理考核为抓手,严格请示报告和出差报销等制度,坚守廉政底线。四是比学赶超,党建工作再树品牌,医保服务再提标准。贯彻落实“民生幸福”党建联盟行动方案,开展现场集中服务,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共走访企业23次,走访居民5次,收集意见建议13条,形成1份“助企惠民”需求清单。参与“暖心党建·舒心服务——高质量机关党建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制定“党建惠企”专项医保政策和服务清单,助推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定“弘扬‘昆山之路’精神 勇当热血尖兵”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配套细化工作计划表,学在深处,做在实处,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开展11场“进乡镇、进社区”长护政策、防疫知识宣传及义诊义剪等活动覆盖张浦、周市、锦溪、陆家、淀山湖等5个乡镇。召开“嘉定—昆山、青浦—昆山”医疗保障一体化暨党建共建、业务研讨会议,积极推进昆山、嘉定、青浦三地医保部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党建工作互学共进。
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三
景宁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18日挂牌成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具体业务指导下,有序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全面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4月9日至5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巡察,7月17日向医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三方面10个大项25个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员,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销号。巡察整改过程中共教育谈话7人,新制定制度1项。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全县企业执行阶段性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政策, 2-6月减半征收企业825家单位,共计减免1306万元;向县人民医院拨付疫情治疗预付资金合计600万元,专项用于定点医疗机构抗疫支出;并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最高保额10万元的健康保障,累计办理9980人次;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对因疫情接受治疗的参保人员实行综合保障,解决参保群众的后顾之忧。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亮码、测温管理工作,通过现场巡查和视频监控方式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暗访定点药店27家。
(三)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截止12月31日,26县考核指标、市对县考核指标“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9.72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正有序进行当中;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完成参保人员120839人(含财政全额减免人员),参保率为80.10%。
(四)持续增强医保扶贫力度。2020年医疗救助2.23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013.74万元;积极推进县民生实事“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补助政策”,对低保、低边及因病困难人员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部分予以一定补助,发放补助金106.54万元,受惠146人。
(五)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雷锋式”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建立“诚信办”和“容缺受理、容缺预审”制度,医保“最多跑一次”30个子项实现“零次跑”,所有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网办率 92.98%。开展市、县、乡、村“四位一体”医保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县各乡镇(街道)设医保经办员21人,村级代办员244人;落实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将城居医保参保等事项延伸到天津等17个域外网格,慢性病备案等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办理;7台自助服务一体机分布在医院、银行等6个点位;中心设掌上办专区、领导专窗、畲语专窗,开展医保业务知识竞赛,营造全局“比学赶超”氛围。
(六)提升基金监管水平,创成“示范型”清廉机关。
确定2020年建设“清廉医保”大赶考标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医保个账基金使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医保刷卡“五不准”、“十禁止”、“十严禁”;开展系统内审、源头管理、参保异常清理三大行动,严厉打击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中的欺诈骗保行为。8月景宁医保代表丽水市在全省清廉医保研讨班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9月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点赞景宁医保工作,经县里验收,创成“示范型”清廉机关。
目前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4263万元,可支付月数33个月;城居医保基金累计结余8598万元,可支付月数7个月,基金支付能力处于全市前列。2020年度查处欺诈骗保4起,追回基金8.4万元。审核医疗费用明细409.89万条,扣回违规费用99.70万元;追回医疗机构自查违规费用353.16万元。对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诚信扣分6家、暂停医保服务1 家。开展非正常疾病案件核查992件,阳性件达121件,拒付医保基金50余万元。
(七)深入推进医保三大改革。3家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实行drgs点数法付费管理,完成2019年度总额预算清算工作;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收费项106项,增加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36项;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组织实施第二批、第三批国家集中药品带量采购工作,88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3%;将定点民营医药机构纳入采购范围,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采购平台的药品采购率达到100%。
(一)进一步推进全民医保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扩面工作力度。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强化镇(街道)责任为载体,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实现应保尽保。确保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浙丽保”参保率70%以上。健全完善全民参保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与医保业务系统、人口户籍数据的实时对接与更新,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现象,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进一步抓好医疗救助工作。对接因病致贫人员认定工作,推进因病致贫医疗补助工作稳步开展;提前谋划推进2021年城居医保征缴工作,确保低收入人群应保尽保。
(三)进一步抓好“三大改革”推进工作。抓好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三大改革工作,加强对各定点医药机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对医共体重大改革工作开展实地调研、评估分析,及时解决改革推进当中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完善风险防控,按月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及时做好形势预判,建章立制,加强待遇支付管理,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按时支付,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资金按时支付。继续加强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查工作,对欺诈骗保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内部开展不定期巡查,规范内部操作规程,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医保领域法规政策的系统化学习,深入了解医药、物价、采购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加快知识更新。抓好“法治医保”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在医保政策制定和执行上突出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加强医保权力相互制约,形成“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医保制度体系,确保医保基金与医保队伍“双安全”。
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四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医疗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医疗保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全年工作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基层党建、医保管理、主题教育、健康扶贫、驻村帮扶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医保
基本医保基金:参保人员26886人。基金收入11194.5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5418.58万元,个人账户5775.92万元。基金支出11957.73万元,其中统筹支出7641.1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316.58万元,444731人次享受待遇。
公务员补助医保基金:参保人员9948人。基金收入2277.94万元。基金支出1711.35万元,其中统筹支出521.0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190.27万元,3950人次享受待遇。
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待遇基金:参保人员60人。基金收入401.15万元。基金支出277.98万元,4347人次享受待遇。
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员26886人,业务委托人保健康保险新余支公司承办,自负盈亏。基金收入322.63万元,基金支出434.58万元,617人次享受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基本医保基金:参保人员281665人。基金收入2.34亿元(含大病保险基金2112.48万元),基金支出2.38亿元,923226人次享受待遇。
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员281665人。基金收入2112.48万元,基金支出1658.67万元,17067人次享受待遇。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金:参保人员11791人。基金收入494.15万元,基金支出156.07万元,263人次享受待遇。
(四)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基金:2019年3月从县民政部门接入,基金收入1317.55万元,基金支出1095.11万元,24645人次享受待遇。
(一)积极对接,有序推进机构职能整合
根据《分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分办字〔2019〕4号)要求,我局积极与县人社、县民政、县发改等部门对接,于2019年3月底前,将县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改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接入;将工伤保险、社保卡业务转出至县人社局。职责移交接后,为更好开展医疗救助等业务开展,确保工作不断档,群众利益受保障,我局积极与市医保、县民政、县发改等部门保持着沟通联系,确保了各项医保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力提高。
(二)强化组织,稳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1.加强党组织建设。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积极加强党组织建设,于2019年5月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分宜县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10月又进行了支委补选,相关党员干部组织关系转隶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党组织活动均按要求扎实开展。
2.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主题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政治理论,让全局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理论功底和政治定力。
3.加强主题教育开展。根据县委主题教育办部署安排,在县委第六巡回指导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采取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的方法,不断强化问题意识、整改意识,积极将主题教育融入日常工作,把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主动形成整改清单,加大整改力度,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检验主题教育的实效,不断推进主题教育走实走深。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肃清胡高平案毒害”等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操场乡白泥垇地下交通站旧址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聆听烈士红色故事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党风廉政意识入脑入心。
(三)大力宣传,有效完成医保参保任务
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报刊、流动宣传车、印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待遇调整提高等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今年9月初,又启动医保政策秋冬集中“八进”宣传活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秋季攻坚”行动宣传。成立宣传小组,深入社区、乡村等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保。全面推动全民参保工作,做好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业的十四类参战人员、低保对象等低收入人员免费参保工作,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81665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参保人数26886人,圆满完成了医保参保任务。
(四)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1.解决定点医院近年超支问题。一是切实解决部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近年医保基金超支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全县医保基金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同时,深入医疗机构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上报至县委、县政府。经2019年5月9日全县社保、医保基金运行调研会议研究决定,将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节余的840万元拨付各定点医院,用于补助其2017年、2018年医保基金超支部分。二是切实解决2018年市级医院自行承担费用高的问题,通过市医院与我局协商,经县领导同意,在由市级医院自行承担的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医保费用538.73万元基础上扣减15%予以支付,即支付457.92万元。
2.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根据“1·10”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4·20”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5·9”全县社保、医保基金运行调研会要求,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超支不补、违规扣减”的原则,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分宜县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府办字【2019】69号)文件。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3.加大稽核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县金豪财富广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现场发放了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资料1000余份,设置了政策咨询台解答群众疑问;利用电视台、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不间断播放了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显著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有利地提高了广大参保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通过现场稽核、医保金保二期系统和智能审核系统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地毯式进行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并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形成了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工作格局。2019年,共对全县27家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33家定点药店,进行了稽核检查,对27家定点医疗机构、5家定点药店进行了处理,追回违规金额40.03万余元,罚款77.66万元。三是加强日常医保审核。对1686人次意外伤害患者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后,不符合条件者195人次,拒付金额347.82万元;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监管窗口事中审核,退、扣费用402.17万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结算审核,扣减费用10万元。加之稽核检查处罚费用,全年累计减少基金支出877.68万元。
(五)落实政策,扎实优化便民服务水平。
扎实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彭雪莲等一批深受办事群众满意的工作先进典型。
1.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积极推进简证便民等政务服务,印制并发放医保办事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材料,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简化异地安置、异地就医和医保零星报销等业务办理手续,让“只跑一次”成为常态。2019年,共印制并发放医保政策汇编、医保办事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材料2万余份;875人通过掌上社保app完成了医保参保缴费;办理医保“只跑一次”业务24940件;为5785人次办理慢性病证;为237人次办理了异地安置,为9377人次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异地就医报销4094.98万元;救助重大疾病免费(专项)人员248人次;新制社保卡4650张,补换社保卡780张。
2.优化服务方式及效率。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做到业务办理长时“不打烊”。2019年,共办理错时、延时、预约服务1900余件,进一步便利了群众办事。同时,积极实行领导大厅带班制、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制、首问责任制、从业人员业务学习制等工作机制,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3.强化工作纪律作风。作为窗口单位,严禁干部职工对群众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和刁难怠慢,要求干部职工面对办事群众虚心热情,只说yes不说no,努力做到“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同时,统一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仪表、文明服务用语,让群众办事更放心、更舒心。
(六)多措并举,逐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1.加强医保新政策宣传。印制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宣传单、宣传折页等资料1800份,在县金豪财富广场举行专题宣传活动,进行资料发放和现场答疑。同时,在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各乡镇政府、医保所、卫生院、街道及村委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进村入户。
2.贫困人员应保参保。积极与扶贫等部门对接,获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及时为其办理医保参保手续,确保贫困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不断档”,2019年全县7815名(12月份省扶贫系统数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加医保,参保率达100%。
3.保障贫困人员医保待遇。根据中央巡视组对江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要求,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关“保障线”要求,确保贫困患者住院费用保险比例稳定在90%的适度目标。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815人,享受医保待遇43933人次,医保支付金额2035.12万元,其中住院补偿5176人次、医保支付金额1631.70万元;门诊补偿38757人次、医保支付金额403.42万元。
4.开启绿色通道办理慢性病证。开启绿色通道,与卫健部门联手,依托卫健部门专业性强、基层医疗机构覆盖面广等优势,将服务触角伸到乡镇和村里、伸到贫困户的家中。同时,通过简化办证程序、放宽办证条件、集中办理与零星办理相结合、指定专人专办等方式,快速及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人员办理慢性病证,2019年,共为4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慢性病证,累计为全县320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2490本慢性病证,切实便利了贫困人员看病就医,减轻了贫困人员看病负担。
(七)注重行动,扎实落实驻村、企业帮扶政策
1.快速掌握帮扶挂点村、帮扶企业情况。我局帮扶挂点村由钤山镇檀溪村调整为洋江镇山田村,接到通知后,在积极做好檀溪村帮扶扫尾工作的基础上,立即确定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干部,局主要领导任挂点村“大村长”。“大村长”迅速履职开展走访调研,了解山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实际需求。同时,组织帮扶队对帮扶企业新余市景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国兴锂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走访,了解企业情况,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2.扎实推进挂点村党建工作。紧紧依靠村党组织,积极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组织村党员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发言、送教材上门、为外出务工党员图书资料、微信群交流学习等方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主题教育扎实开展。
3.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着力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在单位经费困难的情况下,筹集帮扶资金3万元给山田村,用于驻村帮扶,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一是通过“大走访、大摸排”,全面摸排贫困户门窗破损、跑风漏雨、墙面裂痕等突出问题以及贫困户投亲靠友居住的情况,对无房户新建房屋,对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的贫困户进行房屋维修,切实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二是与分宜银龙水务有限公司配合,完善供水网络,为所有贫困户接入集中供水系统,家庭用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全部达标,实现了饮水安全。三是推进贫困户户厕实施项目计划,为袁牛牙等8户贫困户申报了户厕改造项目,10月底,新建的8户户厕已经全部通水通电并投入使用,极大的方便了贫困人口的日常生活。
4.发展扶贫产业,提高脱贫质量。与分宜县雨樊农业有限公司洋江龙舟小镇山田村田园综合体旅游产业基地进行合作,由雨樊公司投资500万元在石陂村小组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村委会和贫困户分别以2万元和每股1千元资金入股,年底将获得不低于10%股金的分红。同时,8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还与产业基地签订了劳务协议,每天可获得80元的务工收入。2019年度,山田村通过田园综合体扶贫产业项目,使贫困户每人平均增收1000元,帮助7户贫困户稳定脱贫。
5.注重帮扶模式,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对贫困户开展感恩教育,引导他们转变观念,摒弃“等、靠、要”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同时,改变过去“送钱送物”的简单帮扶方式,充分发挥“晓康驿站”的作用,通过镇、村干部组成评分组,每月对贫困户的户情进行打分,利用“积分换物品”来引导贫困户通过自身发展来脱贫致富。
6.服务人民群众,助推乡村振兴。驻村帮扶队时刻关注村情民意,积极为村级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出谋划策,特别是在产业发展、医疗保障、低保评定、殡葬改革、防洪防火、民事纠纷等工作中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热情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领导在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篇五
2021年以来,凤台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县长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拓奋进,锐意进取,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按照医保部门职责,我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征缴工作,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为548094人,参保率98.63%,圆满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征缴任务。
(二)持续实施民生工程,全力做好医疗保障。2021年县医保局承担三项民生工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5月30日,全县医保基金共支出13782.3万元,占全年筹资总额的29.24%,其中住院支出12352.31万元,门诊支出1429.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综合实际补偿比达53.65%。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20年凤台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截止5月30日,凤台县大病保险住院补偿6035人次,医疗总费用6234.37万元,基本医疗实际补偿3741.96万元,实际补偿比60.02%,大病保险实际补偿981.07万元,实际补偿比15.74%。
享受大病保险万元以上补偿的141人次。其中,1-3万元的119人次;3-5万元的14人次;5万元以上的8人次。
3、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截止5月30日,共救助困难群众3034人次,救助资金516.92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2854人次,救助资金458.2万元,手工救助180人次,救助资金58.72万元。
(三)大力打击欺诈骗保,有力维护基金安全
1、全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今年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之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凤台县“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西城河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印制发放政策解读、宣传海报、折页等,采取租用宣传车、站台宣传栏及电视台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充分动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宣读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讲培训活动。宣传月期间,张贴传画700余幅,制作展板、板报2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累计播放宣传短片1000余小时,在县城和乡镇主干道树立8块巨幅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牌,在公交站台设立led电子显示屏20块,利用qq群、微信群推送信息130余条次,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知、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打响医保基金监管“人民战争”。
2、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太和县欺诈骗保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县医保局立即行动,组织监管人员对全县28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结合县区交叉互查、省局飞行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医院36家次,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12家次,其中2家乡镇卫生院、2家民营医院被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3、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印发了《2021年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度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月份以来,共检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15家次,其中行政处罚3起,罚款107890.77元。
二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截至4月20日,全县120家定点药店、28家定点医疗机构均进行了自查整改,其中19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违规费用共计133022.10元并进行退缴。
三是开展基金监管“清零行动”。根据省市局要求,对建局以来经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建立“清零行动”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明确线索来源及查处情况,5月底全部结案,清零任务提前完成。至5月底,共处理违规医疗机构14家次,暂停四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服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797654.53元。
四是开展专项抽审及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印发《关于对2020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抽审的通知》,组织经办机构审核人员、医共体牵头单位医保办主任、有关医学专家组成的专项抽审小组,集中对2020年度农村居民报销病历进行专项审核,初核违规费用近20万元。组织开展全县“两定医药机构”2020年度考核,共考核定点医药机构144家,其中医疗机构28家,药店114家,诊所2家。对其中9家考核结果为b类的定点药店予以扣除50%年度质量保证金处理,共扣除质量保证金95317.54元。
五是探索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经市局统一组织,与电信、移动等部门联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定点医药机构安装医保专线及视频监控系统,至5月底,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完成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选聘医疗保障义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启动县医保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
(四)合并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截至5月底,我县离休转院支付15人次共15万元;城镇职工住院354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302.4万元,门诊及定点药店刷卡39.6万人次共支付3766.2万元;职工生育分娩529人次共支出139.22万元,生育津贴支出155人次共188.33万元。
(五)积极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2021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895人、6681户,其中享受政策12079人、4906户。截止5月30日,贫困人口累计补偿6739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35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327.26万元,综合医保补偿1022.03万元。门诊补偿5204人次,累计门诊医疗总费用554.83万元,综合医保补偿474.44万元,“180”专项资金补偿55.05万元。
(六)认真做好意外伤害补偿工作。截止5月30日,我县意外伤害共接收案件2213件,其中赔付1362人次,医疗总费用2222.596万元,实际补偿金额1196.446万元;拒付161人次,医疗总费用3794249元,拒付补偿金额204.89万元。
一是乡镇一级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推进没有抓手;
二是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编制较少,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不足,无专职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
(一)持续做好全县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医保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完成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
(二)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大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查漏补缺,规范协议管理。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区域总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机制,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电话通知、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新变化,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
(五)进一步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在日常工作中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积极向市医保局汇报解决,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