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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特色口号篇一
关于重新规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服〔2016〕28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办: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在诉讼活动中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向当事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司法鉴定收费应遵循《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司法鉴定定价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列入附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风险高低等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收费;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许可、暂未列入附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司法鉴定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358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税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司法鉴定机构应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服〔2015〕118号)的有关规定,于每年4月底前将单位基本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资料报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严格落实收费单位情况报告制度。
五、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08〕393号)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2016年9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一、法医类
(一)法医病理鉴定项目(11项)
序号 1 项 目 早期尸表检验 晚期尸表检验 单收费标
释 义 及 备 注
对死亡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含照相、录像。
对死亡24小时以上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含照相、录像。
对死亡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3 早期尸体常规解剖 具 2500
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含照相、录像。
晚期尸体常规解剖
对死亡24小时以上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尸具 4500
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含照相、录像。对特殊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特殊尸体包括高度腐具 6000
败尸体、烈性传染病尸体、尸体发掘、碎尸等。含照相、录像。
对尸体的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器官组织进行硅藻检查。6 硅藻检查 例 700
一具尸体的一种器官组织(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为一例。含照相、录像。
7 法医现场勘查 例 1000
法医到案件现场进行勘查。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8 死亡原因分析 例 2000
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结合书证审查,确定死亡原因;或仅依靠对尸检照片、尸检记录、病史等资料的书证审查,推测或判断死亡原因。
死亡方式判断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例 1500
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根据现场勘查和案情调查,结合书证审查,判定致死方式。位 准(元)具 500 2 具 1200 4 5 特殊尸体解剖
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分析损伤的形态特征及10 致伤物推断与认定 例 1000
成伤机制,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结果,损伤和可疑致伤物上附着物的理化检验结果、dna同一认定结果等,认定致死伤物体。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现场勘查、尸例 1000
体检验结果、组织切片检查结果等,鉴别死者损伤是生前还是死后形成。11
(二)法医临床鉴定项目(9项)
序号 项 目 单收费标位 准(元)
释 义 及 备 注
1 损伤程度鉴定 伤残程度评定 伤病关系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活体年龄鉴定 致伤物和例 700
鉴定人体损伤的程度,即伤情评定(不包括精神损伤程度鉴定)。仅对体表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应减收50%的费用。
2 例 1000 评定因人体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不包括精神伤残程度评定)。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或损伤与疾病在人身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精神科除外)。
评定被鉴定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精神科除外)。3 例 1200 4 例 800 5 例 800 评测被鉴定人的骨龄或生理年龄。
6 致伤方式推断 后续治疗例 800
推断导致人身伤害的物体种类、特征,推断致伤方式(包括交通事故中被鉴定人的致伤方式),作致伤物同一认定。评定被鉴定人伤病(精神科除外)治疗终结后,所需的继续治7 项目和时限评定 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误工期、护例 800 疗、再次手术、康复、使用临床辅助器具(包括更换周期)等合理的后续治疗项目及时限。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是否存在护理依赖及其程度。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产生的误工、营养、护8 例 800 9 理期、营养期评定 例 800 理的时间,即“三期”评定。评定“三期”中的任何一项、二项或三项,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三)法医精神病鉴定项目(11项) 序号 1 项 目 精神状态鉴定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单收费标位 准(元)例 900
释 义 及 备 注
判定被鉴定人在特定时间或时期的精神状态,包括智能障碍、精神疾病诊断及严重程度评定。
评定行为人在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时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具有:理2 例 1500 3 受审能力评定 例 1000 解自己面临的诉讼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能力;认识诉讼程序及自身权利的能力;与辩护人配合进行合理辩护的能力。评定服刑人员目前是否具有:对自己所承受刑罚的性质、意4 服刑能力评定 性自我防例 1200 义和目的的认识能力,对自己的身份和出路的认识能力,对自己当前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适应能力。
评定受害人在遭受性侵害时对性侵害的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
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或行政诉讼活动中,是否理解自5 卫能力评定 例 1000 6 诉讼能力评定 例 1000
己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权力和诉讼过程的意义,是否具有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7 民事行为能力评定 精神损伤程度评定 精神伤残程度评定 精神障碍
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例 1200
义务,是否能够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否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 1500
评定被鉴定人的精神损伤程度(伤情评定)。8 9 例 1500 评定被鉴定人因精神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
10 因果关系鉴定 11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例 1500
评定损伤与精神障碍间的因果关系,或损伤与精神障碍在人身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
评价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否符合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法》第32条规定的程序。例 1500
(四)法医物证鉴定项目(4项)
序号 项 目 单收费标
释 义 及 备 注
位 准(元)人类血1 斑、精斑种属试验 常染色体2 str检验——个体识别 常染色体str检验3——三联体亲子鉴定 常染色体str检验4——二联体亲子鉴定 样本 150
确认可疑斑痕是否为人血或是否含有人血;确定可疑斑痕是否为人类精液斑,包括确认混合斑中是否含有人类精液。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利用常染色体样本
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技术,对生物检材和比1000
对样本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来源于同一个个体。每增加1份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利用常染色体样800
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技术,对男子、女子及孩子进行检测分析,以确定男子是否为孩子的生父和(或)女子是否为孩子的生母。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在生父或生母一本
样本
方不参与的情况下,利用常染色体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1500
列)检测技术,以确定被检测男子(女子)是否为孩子的生父(生母)。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五)法医毒物鉴定项目(4项)
收费序号 项 目 单位
标准(元)
人体体液中1 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血液中碳氧2 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 人体体液中3 毒品定性分析 样品/类目标物
500
检测人体体液中是否含有某一种类的毒品或其代谢物。对同一样品进行多类目标物的筛查,加收50%的费用。如进行定量分析,加收50%的费用。
测定样品中的毒品、毒(药)物成分。对同一样品进行多样品 700
类目标物的筛查,加收50%的费用。进行定量分析,加收50%的费用。样品 300
测定血液中的碳氧血红蛋白的饱和度。样品 450
检测人体体液中是否含有乙醇,测定人体体液中的乙醇浓度。
释 义 及 备 注
4 毒品、毒(药)物定性分析
(六)医疗损害鉴定项目(3项)
序号 单位
收费标准(元)
评定诊疗活动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
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
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判断原因力大小。
释 义 及 备 注 项 目
1 医疗损害后果评定 例 2000 2 医疗过错评定
医疗过错与损3 害的因果关系评定
二、物证类 例 3500 例 4000
(七)文书物证鉴定项目(8项)
序号 1 项 目 笔迹形成方式鉴定 笔迹同一性认定 印章印文形成方式鉴定 印章印文同一性认定 单
收费标
释 义 及 备 注
判断检材上的笔迹是否通过直接书写形成。
涉及财产的在已经确定检材上的笔迹形成方式的前提
一、条件下,比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否为文书物证鉴定,同一人书写。
判断检材上的印文是否通过印章直接盖印形成。
在已经确定检材上的印文形成方式的前提枚 2500
条件下,比对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是否为同一枚印章盖印。
判断检材文件通过何种方式(打印、复印、5 印刷文件制作方式鉴定 件 1200
印刷、传真等)制作,或进一步判断该检材文件是通过何种办公机具或印刷机具制作。
印刷文件同一性鉴定 变造文件鉴定
判断检材文件自身的不同部分,或判断检项 2500
材文件与比对样本,是否为同一台机具制作。
项 1200
鉴定检材文件是否存在人为添改、刮擦、消褪、掩盖、换页等情况。
标的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表列标准执行;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每个单项鉴定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二、标的额为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 位 准(元)项 1200 2 项
2500 3 枚 1200 4 6 7 8 朱墨时序鉴定 项 2500
判断有交叉的印文与印文、印文与文字、文字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
(八)痕迹物证鉴定项目(8项)
收费序号 项 目 单标准
释 义 及 备 注
位(元)
判断检材上的手印与比对样本是否属于同一人。手印包括指1 手印同一认定 枚
印、掌印和其它手部皮肤纹印。
2500 涉及财产案件,其收费办法参照“
(七)文书物证鉴定项目”
释义及备注栏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足迹鉴定 枚 600
对足迹进行分析,推断行为人特征;认定检材足迹与样本足迹是否属于同一人。
对工具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作种属认定即判断痕迹由何种3 工具痕迹鉴定 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弹道分析鉴定 个 800 工具形成,或作同一认定即判断痕迹是否由某一特定工具形成。
4 个 800
对弹头弹壳上的痕迹进行检验,以判明、区分弹种、枪种,认定发射枪支。
检验、鉴定枪支的性能及其致伤力
分析射击弹道,推断射击方向、角度、弹着点、飞行路线、距离等。
对以车辆轮胎和轮辋等车轮组成部件为造痕客体在不同承痕5 支 900 6 例 900 7 车辆轮迹鉴定
客体上形成的印迹进行检验、分析,对轮胎痕迹作种属认定个 1200 或同一认定,推断车辆轮胎损坏原因及其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利用制动拖印推断车辆行驶速度,认定车辆碰撞点,鉴定车辆行驶状态,或作出其他推断、判断。
对以车辆为造痕客体在不同承痕客体上形成的印迹以及其他造痕客体在车辆上遗留的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判断车辆品8 车辆痕迹鉴定 辆 1500
牌、类型,判断车辆是否发生过碰撞,判断车辆具体碰撞部位,判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其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推断道路交通事故参与者的交通行为方式(如驾乘关系、骑行或者推行、行人姿态等),或作出其他推断、判断。
(九)微量物证鉴定项目(2项)
序号 项 目 单位
收费标准
释 义 及 备 注
(元)300—1 微量物证鉴定 例
—1500
2 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 例
900
使用立体显微镜、偏振光显微镜等对样品进行物理形貌观察、取样及初步检验,并利用分光光度计、色谱仪、质谱仪等仪器设备对样品进行检验,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综合分析、评判检验结果,作出结论。对多种方法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其过程较为复杂的,加收50%的费用。
三、声像资料
(十)声像资料鉴定项目(15项)
序号 项 目 录音资料1 中语音同一认定 录音内容辨听 录音资料3 的真实性鉴定 录音资料4 的降噪及信号增强 视频资料5 中人像同一认定 视频资料6 中物品同一认定 视频资料7 的真实性鉴定 视频资料8 的模糊图像处理 9 视频资料20分钟 20分钟 辆 1800 2500 2000 件 2500 对 2500 20分钟 20分钟 20分钟 2000 2500 1500 对 2500 单收费标
释 义 及 备 注
位 准(元)
判断检材录音资料中的语音和样本语音是否为同一人所说。对同一检材,每增加比对样本1人,加收50%的费用。
辨听录音资料,书面整理录音资料所反映的内容。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即录音资料剪辑鉴定,检验、判断录音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降低或清除噪声,提高目标声音信号强度。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判断检材视频资料中的人像和样本人像是否为同一人。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人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
判断检材视频资料中的物品和样本物品是否为同一物品。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件物品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即视频资料剪辑鉴定,检验、判断视频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一段视频资料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对视频资料中的图像进行增强、校正、去模糊等处理,突出、复原需要的画面,提高视觉效果。一段视频资料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基于视频资料中的车辆图像,计算目标车辆在某时段(时点)中车速鉴定 10 图片资料中人像同一认定 图片资料中物品同一认定 图片资料的真实性鉴定 数字图片资料的原始性鉴定 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图片资料的同源性鉴定 两份 张 1500 张 2000 张 2000 对 2000 对 2000的行驶速度。
判断检材图片资料中的人像和样本人像是否为同一人。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人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此处“图片”仅指由照相形成的图像。
判断检材图片资料中的物品和样本物品是否为同一物品。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件物品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此处“图片”仅指由照相形成的图像。
检验、判断对图片(含数字图片和非数字图片)资料的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11 12 13
检验数字图片资料自身固有的原始特性,判断其是否符合原始记载的特征。
对照相记载的图像进行增强、校正、去模糊等处理,突出、复原需要的画面,提高视觉效果。
15 1500
判断两份图片资料记载的人、车辆、物品等形象是否源自于同一次的记录。每增加1份比对资料,加收50%的费用。
(十一)电子数据鉴定项目(5项)
序号 1 项 目 电子数据搜索、提取 电子数据恢复 手机机身数据获取 单位
收费标准(元)12
释 义 及 备 注
1gb 对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搜索、提取。
2 1gb 15 恢复被删除或无法直接读取的电子数据(不含数据库)。
3 个 个 对
1000 1500 800
提取手机机身存储的数据。破解电子密码,获取加密数据。检验、判断两个文件是否一致。4 密码破解 5 文件一致性鉴定
福建特色口号篇二
——2013年1月27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苏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届满之年。五年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实施“三规划两方案”,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定增长、结构优化、民生改善、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
初步统计,2012年全省生产总值19701.78亿元,增长11.4%;公共财政总收入3008.91亿元,增长15.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776.21亿元,增长1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709.66亿元,增长25.5%;外贸进出口总额1559.27亿美元,增长8.6%,其中,出口978.36亿美元,增长5.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3.38亿美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增长12.6%;农民人均纯收入9967元,增长13.5%;城镇登记失业率3.63%;人口自然增长率7.01%。;节能减排年度目标可以实现。
2012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本届政府实现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和国家部委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福建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五年来,我们直面危机、多措并举,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稳增长举措有力有效。全面落实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先后出台扩大内需的十个方面举措,推出促进工业增长、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稳定外贸出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经济稳定增长。过去五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12.6%,经济总量从突破万亿元增加到接近2万亿元。
“五大战役”持续推进。把打好“五大战役”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项目数和投资额逐年提高,一批重点项目相继建成;十大新增长区域发展条件得到完善,创新创业重要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初步形成;城市规划建设不断加强,小城镇改革发展持续推进,福州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加快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实施。46个国家部委、49家央企与我省签署合作协议,以央企、民企、外企“三维”对接促进项目接续和战役深化,纳入省级跟踪管理的项目2970个、总投资3.66万亿元。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铁路运营里程从2007年的1628公里增加到2277公里,快速铁路从无到有、里程达到649公里,进入了双线快速运输的动车时代。高速公路建成“两纵四横”主骨架,通车里程从1366公里增加到3500公里,90%的县城实现15分钟内上高速,普通干线新增二级及以上公路25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改造1.9万公里,所有建制村通水泥路。港口资源有效整合,吞吐能力实现翻番,吞吐量从2.36亿吨增加到4.14亿吨。机场扩能稳步实施,民航年旅客吞吐量从1470万人次增加到2810万人次。电力装机容量由2399万千瓦增加到4015万千瓦,宁德核电首台机组并网发电,福清核电加快建设,建成500千伏超高压大环网。
五年来,我们好字当头、优化结构,推动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集中力量抓龙头、铸链条,壮大38个重点产业集群,工业增加值由2007年的3896.76亿元增加到8644.19亿元、年均增长15.4%。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相关政策,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6%,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3.8%,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建设,预计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6.5%。
“三农”基础得到夯实。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4%,粮食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形成35家年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覆盖57.9%的农户。解决816.07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一批大中型水库、引调水和防洪防潮工程加快推进。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环境连片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推进山海协作,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集聚区加快发展。农村扶贫标准从2300元提高到3000元,“造福工程”五年累计搬迁39.52万人。
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省89%的研发投入、81.8%的研发人员、60.9%的专利授权集中在企业。推进“数字福建”建设,拓展“6·18”等创新平台,大力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7%。
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坚持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县县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场),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进则全胜”的要求打好水土保持攻坚战,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8.7万亩。推进“六江两溪”重点流域综合整治,重要水源地保护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得到加强。大力实施“四绿”工程,五年累计植树造林1726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五年来,我们先行先试、勇于突破,推动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闽台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国家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经济特区更特殊更优惠的政策,实验区大部制组织架构基本建立,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开放开发基础条件初步形成。新设泉州、漳州台商投资区,扩大福州台商投资区,古雷石化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快建设。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台资57.9亿美元,对台贸易额482.2亿美元。成功举办四届海峡论坛,闽台海空直航持续拓展,厦门、福州赴台“个人游”顺利成行,各领域交流交往日益频繁。
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着力开拓新兴市场、培育重点企业、优化通关环境,全省进出口、出口总额均实现翻番。成功举办“9·8”投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372.94亿美元。6个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厦门保税港区封关运作,江阴港区成为国家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武夷山、晋江、龙岩、三明“陆地港”投入运行。闽港澳贸易额年均增长18.9%,五年累计实际利用港澳资金164.96亿美元。
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所有涉农乡镇建成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序展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总结推广“晋江经验”,培育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省属国企加快整合重组、改制发展,资产总额五年翻一番。完善民营企业发展的扶持措施,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达66.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启动。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企业直接融资、保费收入均实现五年翻一番。
五年来,我们改善民生、创新管理,推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多层次社保体系基本形成。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28.9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23.63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2.6%、12.8%。全民医保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大病救助机制逐步形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转移接续。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省定农村低保标准从2007年的1200元提高到1800元。革命“五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五年开工建设65.6万套、建成31.6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率先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对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建立起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每万人口在园幼儿数居全国前列,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90.7%和33.5%。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年新增医疗机构床位4.87万张,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保持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广播电视、宽带村村通,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创作生产更加繁荣。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明显。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我省运动员在奥运会、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
防灾减灾机制不断完善。连续战胜雨雪冰冻、特大冰雹、特大暴雨洪灾和强台风等自然灾害,五年累计救助受灾群众1875.84万人次,扶助3.2万户灾民重建家园。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汛抗灾机制,基本建成十大防灾减灾工程,自动气象站覆盖所有乡镇,应急预案和应急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信访“路线图”有效实施,和谐征迁工作法全面推行。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行动,2012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亿元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分别比2007年下降47.1%、69.7%。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发展,成为全国唯一的连续三届所有设区市都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省份。援建彭州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深入推进。
五年来,我们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五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905件、省政协提案4639件,办结率均为100%。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五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5件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21件省政府规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省级审批事项五年精简74.1%,成为全国省级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认真落实“拉练式”工作检查成果,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推广“厦航式”服务,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改进文风会风,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深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过去五年,福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乡面貌显著变化,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发展后劲有效增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够大,大企业大项目不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外贸出口竞争力不强;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社会管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一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综观国内外形势,世界经济已由国际金融危机前的快速发展期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我国发展仍然具备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保持强劲态势。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做好今后五年的政府工作,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九届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深入实施“三规划两方案”,坚持四化同步、三群联动、三维对接,着力产业发展,着力城乡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改革开放,着力生态省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着力建设以大型海空港、综合运输枢纽为依托,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把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的关键,打造大都市,培育城市群,发展小城镇,建设新农村;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建设优美舒适、清洁安全、绿色低碳的人居环境;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促进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公共安全体系。
——促进改革开放纵深拓展。加强顶层设计,推进重点突破,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深化农村、财税、金融、价格、收入分配等方面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落实和完善民营企业扶持政策。深化闽港澳侨合作,促进闽台合作、粤港澳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双延伸”,充分涵养和挖掘侨力资源;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增创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出口新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建设外经贸强省。
——促进闽台合作更加密切。加快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加快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构建两岸同胞共同参与国际竞争的平台和宜居宜业的共同家园。
——促进文化强省扎实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福建精神,实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八大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促进生态省战略深入实施。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加强水土保持,推进陆域、海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
——促进依法治省加快进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三、扎实做好2013年工作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外贸出口增长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1%。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左右;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经济增长的有效拉动
全力打好“五大战役”。扩大投资规模,重点项目建设、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投资均高于去年,民生工程战役投入264亿元,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1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突出战役实效,集中力量抓好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力争全年新增铁路运营里程549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7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20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强化实施保障,推动项目建设与土地开发、盘活资产、引进社会资本一体运作,推行和谐征迁,推广标准化管理,推进质量、效益、安全、环保、廉政“五同步”。
促进工业增产增效。推进实施有差别的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业运行保障机制,破解融资、用工、用地等要素制约,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扩大生产,促进工业新增长点项目加快投产达产。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市场、电子商务、营销联盟等重要作用,促进品牌创建、产销协作、供需对接,扩大闽货市场占有率。
提升外贸市场竞争力。继续实施扩大出口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建设大型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和质量安全示范区,优化口岸通关环境,集聚物流企业,吸引外贸货源,做大口岸经济。培育壮大大型外贸企业,推动出口型生产企业提质扩能,引导以内销为主的企业积极开拓外销市场,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资源、供应链和价值链整合。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拓宽进口渠道,扩大重要装备、先进技术和紧缺资源进口。加强国际贸易风险防范和摩擦应对工作。
增强消费拉动的基础作用。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强消费能力。积极培育文化、旅游、养老、信息、健康、休闲及节能环保产品等消费热点,推动消费升级,拓宽消费领域,加快形成拉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上消费、信用消费。改造提升城乡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建设大市场、商贸网点和便民生活服务圈,方便群众消费。
(二)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深化“三维”项目对接。围绕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重点对接大型龙头项目、配套项目和关联项目,推动存量提升、增量优选,力争全年“三维”项目完成投资3300亿元,新开工330个。继续深化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引入省外知名国企,促进省属企业重组壮大;办好第三届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加快引进全国百强民营企业,引导异地闽商回归,推进泉州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对接国家部委招商渠道,发展投资中介机构和招商网络,积极吸引侨资侨智,努力实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台湾百大企业、大型侨港澳资企业的新突破。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深入实施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行动。推动汽车、钢铁、船舶、水泥等行业兼并重组,加快印染、石材等行业“退城入园”,实施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强化合同能源管理,推动以升级淘汰落后、以改造代替关停。二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信息化集约建设,完善新型信息技术类基础设施,建立产业服务云计算平台。三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发挥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作用,突出产业化培植和市场化应用,加快培育重点骨干企业。四是强化科技创新。突出企业主体,深化产学研结合,抓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落实鼓励创新政策,拓展产权交易、技术推广、信贷保险等协同创新平台。集中抓好科技重大专项。加强与港澳台等境内外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建设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进一步提升和拓展高新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五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建设,创新完善人才政策,大力培育核心人才,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支持企业、高校、研发机构引进人才。
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研发咨询、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把物流、金融、旅游培育成新的主导和支柱性产业。金融业重点扩大社会融资,增加信贷投放,扶持企业上市,降低融资成本,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引导在闽金融机构网点向基层和县域延伸;加快建设福州和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推广沙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经验;加强金融监管,规范民间借贷,防范金融风险。旅游业重点强化龙头培育、品牌营销、一体运作、管理提升,开展跨区域资源整合等试点,促进旅游与文化互动发展。会展业重点突出经贸功能、项目内容、市场运作,提高有效客商参会率,做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经贸成为主旋律。进一步完善服务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国家级、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实施工商业用电同价,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服务业统计工作,推进服务业集聚基地建设。
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抓好海洋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一批海洋特色产业园。推进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平潭海岛研究中心建设,加快筹建平潭海洋大学。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加快重点港区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合理保护和开发自然岸线资源,持续实施海洋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扶持产粮大县和种粮大户,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巩固粮食产销协作,加强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安全。建设“菜篮子”基地,推进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加强价格监控,力求供应量足、质优、价稳、便利。完善农资价格调节机制,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病虫害防治,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拓展优势特色产业。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民创业园,建设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平台。科学发展茶产业,推进蔬菜、水果、食用菌、烟叶、畜禽和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扶持木竹、花卉、苗木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扶持工厂化栽培、钢架大棚和生态网箱养殖。加快培育“三品一标”,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
夯实农业物质技术基础。实施大水网规划,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兴农田水利,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标准农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占补平衡。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培育现代种业集团。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深化林权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农民,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做强重点龙头企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六大员”等骨干力量的作用,构建全省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四)加快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强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五保“幸福园”建设。发展慈善、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保障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提高教育质量和普及水平。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358所公办幼儿园,在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1830个班。建立中小学校舍、校车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贯通中高职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建设示范性院校。全面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校内涵建设,支持工科、医学教育发展。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加强素质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异地高考试点工作。扶持特殊教育,推进老年大学建设,整合各类教育学习资源,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充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和儿科、产科、康复等薄弱学科建设,全年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400张以上。全面落实方便群众就医的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实现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全覆盖。支持和规范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达标建设。开展幸福家庭促进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
强化文化导向和引领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实效,把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渗透到乡规民约、祖训家教、庙会节庆等民俗文化载体中,融汇到网络媒体、移动终端、广播影视等现代文化媒介里,不断聚合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正能量。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培养文艺人才,引进和造就名家大师,打造精品力作。繁荣哲学社会科学。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重点抓好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引进行业龙头,扶持骨干企业。增强全民健康素质,支持老体协开展活动,发展体育产业,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备战第十二届全运会,筹备第八届城运会。
促进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和“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试点,推行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加强社区矫正。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推进“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食品和药品安全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地方立法,有效治理“餐桌污染”。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化“双拥”共建,强化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国防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建设,做好爱民固边工作。
(五)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
注重优化城镇布局。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强化城市群内在联系和功能互补,支持福州加快马尾新城建设,推进厦门跨岛发展。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泉州环湾城市建设,打造漳州“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推进莆田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支持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促进南平武夷新区绿色发展,支持龙岩建设闽粤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宁德环三都澳区域发展。实施“大城关”战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石狮开展全域城市化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示范作用,加快培育中心镇、中心村。
精心抓好城乡建设。一是提升规划水平。组织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融合”。强化规划执行效力,控制开发强度。二是提升承载能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系统完善供水排水、防涝排涝、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廊等基础设施,同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新开工建设10万套、基本建成8万套保障性住房,切实抓好建设质量和配租配售;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支持群众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提升运营效率。加强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地下空间和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促进城市管理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四是提升文化品位。保护风景名胜、传统建筑、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挖掘地域文化特质,彰显现代文化气息,塑造城乡特色风貌。提高城市设计水平,集中力量打造提升鼓岭、鼓浪屿等城市名片。
全面推进“点线面”攻坚计划。各设区市要打造10个以上、各县市要打造3至5个完整社区,实施一批公路铁路沿线和小流域整治项目,全省建成绿道500公里以上,推动宜居社区、绿色廊道、生态水系连线成片。加大城市绿化美化花化彩化力度,所有设市城市达到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推进城市中心区、重点地区、主要干道周边环境整治,抓好福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典型示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统筹安排户籍、土地、财税、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体制、政策、利益调整,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从城市社区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创新山海协作机制,总结推广宁德市与南平市合作建设“飞地港”的做法,支持山区与沿海共建产业园区。继续实施扶贫开发,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集聚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
(六)全面深化闽台合作
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着力推进分线管理监管方案、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政策实施。加快建设公铁大桥等基础设施和口岸设施,开通平潭至台北海上新航线。加大电子信息、现代物流、海洋、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力度。推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投融资等体制机制创新。围绕“五个共同”,探索“放地、放权、放利”的途径与措施,加强与台湾各界的合作,进一步形成开放开发的强劲势头。
密切经贸联系和文化交流。积极跟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商谈,完善闽台产业合作搭桥机制,推进台商投资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大力引进台资龙头企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大陆对台贸易中心建设,争取在台湾设立福建商品展销中心,扩大对台贸易。精心办好第五届海峡论坛。发挥闽台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的纽带作用,密切基层互动,推进乡镇对接,深化科技、教育、文化、人才等领域合作。
(七)持续拓展生态优势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实施脱硫脱硝并举、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大烟粉尘治理力度,逐步扩大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与评价范围,抓好一批循环经济项目。
深化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六江两溪”重点流域整治,加快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加大石板材行业整治提升力度,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化学品、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保护生态环境有贡献地区的补偿力度。
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保护生物多样性,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青山挂白”。推广长汀经验,积极利用工程措施治理崩岗,完成40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造林绿化300万亩,抓好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及一重山的美化绿化,重点推进福银高速福州至南平段森林生态景观示范段建设,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四、致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做到政府工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思想要解放。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克服安于现状的自满心态,敢为人先,敢于担当,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在先行先试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克服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势,开动脑筋,大胆突破,以更加富有创造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适应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实干兴邦,勇于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思想,树立功成不必在我任的意识,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以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职能要转变。深入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政府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切实解决放权不到位、取消不彻底、服务不配套的问题,提高行政服务标准化水平。有效落实和完善扶持企业的政策措施,开展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防止政策悬空、资金沉淀、权力寻租,用优质到位的服务营造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家脱颖而出的乐园。
效能要提高。推行扁平化管理,缩短流程链条,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强力推行“马上就办”,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少受累,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舒适度。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向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基层窗口拓展,加强行政监察,强化效能督查,完善绩效评估,严格行政问责,加大治庸治懒治散治奢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政风要清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反对官僚主义,当好人民公仆;反对自由主义,严守政治纪律;反对形式主义,坚持脚踏实地;反对党八股,改进文风会风;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腐化堕落,管好自己不出事、管好家人不添乱、管好下属不掉队,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指引我们踏上新的历史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
福建特色口号篇三
福建旅游形象口号
口号,福建旅游形象口号
福建,东海之滨,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和台湾海峡西岸,毗邻港澳,是大陆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省份之一,风光秀丽,人文荟萃,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是地球同纬度线上生态保存最完好的地区,年平均气温17℃-21℃,温和舒适,一年四季皆可旅游。“山海一体,闽台同根,民俗奇异,宗教多元”是福建旅游的鲜明特色。迷人的武夷仙境、浪漫的鼓浪琴岛、神圣的妈祖朝觐、奇特的水上丹霞、动人的惠女风采、神奇的客家土楼、光辉的古田会址、悠久的昙石山文化、神秘的白水洋奇观、壮美的滨海火山构成了福建独具特色旅游品牌。
福建旅游形象口号:
1、海峡明珠,山水福建。
2、八闽仙境,海峡神韵。
3、福建——灵动的山海画卷。
4、海峡情,福建行。
5、山水神韵,海峡情。
6、游在八闽,乐在海峡。
7、山拥东南秀,海纳两岸情。
福建的文化旅游资源灿烂多元,悠久的历史孕育了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越文化、朱子文化、海丝文化等六大精品文化,以及茶文化等一批内涵深刻,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五千年前,先民就在此生息繁衍,创造了可与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昙石山文化。作为中国率先对外开放的前沿平台,福建经济快速发展,旅游发展态势日益良好,中共福建省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第一次将旅游产业发展作为重要议题,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旅游迎来难得的机遇和发展动力,正踏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快车道,向培育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迈进。
福建特色口号篇四
福建旅游形象口号与标识征集
征集目的福建旅游业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一大支撑产业,是新世纪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希望、一大优势、一大潜力、一大亮点、一大支柱。为实现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提高福建旅游业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公开征集福建旅游形象口号与标识,以直观、亲切、新颖的形式树立福建旅游形象,宣传福建旅游品牌。福建旅游简介
在中国的东南沿海,有一片神奇的土地,这就是被誉为无山不奇、无水不秀的“东海仙境”——福建。她位于台湾海峡西岸,毗邻港澳,南承珠江三角洲,北接长江三角洲,是中国大陆距离东南亚和大洋洲海上距离最近的省份之一,也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重要窗口和基地。全省总面积12.14万平方公里,人口接近4000 万人,是著名侨乡和台胞祖籍地,旅居海外的华人、华侨达1000多万人,有80%以上台湾同胞祖籍福建。福建人文荟萃,山明水秀,众多的山脉、交错的河流、茂密的森林、辽阔的海域,构成迥异于中国大江南北及北国南疆的自然风光。“山海一体,闽台同根,民俗奇异,宗教多元”是福建旅游的鲜明特色。迷人的武夷仙境、浪漫的鼓浪琴岛、神奇的客家土楼、动人的惠女风采、神圣的妈祖朝觐、光辉的古田会址、奇特的水上丹霞、壮美的滨海火山、古老的昙石山文化、神秘的白水洋奇观构成了福建独具特色的十大旅游品牌,令人叹为观止。全省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国家森林公园19个,国家地质公园5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个。可谓“奇山秀水美不胜收,文物古迹遍布八闽。”
应征作品要求
能充分反映福建旅游的形象、特色和优势,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视觉冲击力。
1、旅游宣传口号 中文。一般在10字以内,能准确、突出地反映福建旅游形象定位,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语词精炼,易记上口,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便于外语翻译。
2、旅游形象标识 充分体现福建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构思精巧,耐人品味,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标识图案要宜于三维动画制作,适合电视表现;还要适合制作成一系列的vi视觉形象系统进行推广。
应征稿件需采用a4规格纸张,须有标准稿、黑白稿、彩色稿三种图案形式。图形尺寸10cm×10cm,同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3、vi视觉形象系统 应征者可将自己设计的“旅游形象标识”进行vi视觉形象系统推广创作。内容至少包括标识、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准色彩、辅助色彩、吉祥物以及办公系统、员工识别系统、广告公关系统等各种能够传递福建旅游形象的物质载体进行标准设计。
应征稿件需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稿制作并装订成册,同时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应征须知
1、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2、应征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应征者需递交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
4、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投稿人需签写一份承诺书。
5、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6、有关福建旅游产业发展相关情况请点击“福建旅游之窗”()。
征集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05年8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省人才大厦9层
邮编:350001
单位:福建省旅游局市场处
(信封请注明“旅游形象标识”或“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字样)
电话:0591-87672385;传真0591-87671962;联系人:张先生
e-mail: zhp@
评选方式
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作品;将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专家评审小组综合各方意见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定奖励等次。最终评选出福建旅游形象口号和标识(各一件)。评选结果于2005年9月份在媒体公布。
奖励标准
1、对最终评选出的入选旅游口号、标识(各一件),共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金由获奖者自缴);其中旅游口号奖励人民币5000元,标识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最终评选的入选“vi视觉形象系统”(一件)共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2、对入围的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500元。
3、入围、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福建省旅游局颁发的荣誉证书。
4、对群众投票结果与评审结果一致的选票,给予旅游奖励。
特别声明
1、福建省旅游局对获奖及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
2、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旅游局。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