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检测合同篇一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就的部分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检测的事项和乙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检测内容
1、工程名称:
2、委托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水泥、砂、石等材料及土工试验的普通检验和见证检验。
第二条:检测费用和结算
1、检测单价按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收费(见附件);
2、检测费用累计达到万元结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
3、乙方向甲方提供4份检验报告(原件)。超出部分按叁元/份计。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见证材料出具相关证明;
2)及时提供建筑材料的试件;
3)及时和乙方进行结算。
2、乙方责任
1)负责到甲方工地现场进行收样,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2)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当地相关规范、法规等对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公正;
3)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报告出具的日期必须在试件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
4)乙方在收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同数目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及时出具材料检测报告,由此而影响到甲方后续工作的进行,每延误一天按延误报告所有材料试验总价的1%进行处罚;
2、由于乙方的原因对材料的试验检验发生错误,需无偿重新进行试验检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书后,需进行审核确认并办理相关付款手续,每延误一天按结算额的1%进行处罚。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以下方式的其中一种予以解决:
1)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当事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制订补充协议或承诺,补充协议或承诺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双方义务完成后,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方各执肆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检测合同篇二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落实新消防法有关精神的原则,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消防设施的具体情况,经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所属建筑物内部运行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的消防安全检测,特签订本合同。
a:项目名称及范围: 。
b:检测内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第 项
1、消防供电配电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
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8、机械排烟系统
9、应急广播系统
10、防火分隔
11、干粉灭火系统
12、受委托的其他系统
第三条:检测内容—建筑电气消防安全设施第 项
1、接地、接零
2、线缆绝缘
3、开关、插座和照明器
4、电动机
5、发电机
6、电缆桥架
7、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8、蓄电池(组)
9、等电位
第四条:变配电所(室)(收费见物价局文件附表)
第五条:检测面积为 平方;固检、电检及变配电所(室)检测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即预付人民币(大写) 元 。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前甲方应付清合同余额。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测合同篇三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刷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进行修改编制。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上(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委托试验检测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工程进行检测,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为明确双方职责,尽快完成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第二条 检测项目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测):
1. 地基与基础检测(桩身钻芯、静载试验与低应变检测、基坑监测等)。
2. 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砂子、石子、钢筋、焊接、砼、砂浆、砖、土工、防水材料等)。
3. 建筑节能检测(门窗三性、玻璃、保温材料、外墙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电线、电缆、墙体传热等)。
4. 主体结构检测(变形沉降观测、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饰面砖拉拔、回弹、楼板厚度等)。
5. 建筑附属物检测(管道水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等)。
6. 室内环境与水质检测(苯、甲醛、氨、氡、tvoc、水质常规等)。
7.钢结构检测(超声波探伤、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厚度、钢结构节点检测承载力、机械连接用紧固件及高强螺栓扭矩系数、机械连接用紧固件及高强螺栓抗滑移系数、钢结构的变形检测等)。
8. 市政工程检测(现场压实度/压实系数、弯沉值、轻型触探试验、抗滑性能、摩擦系数、构造深度、平整度、渗水系数等)。
9. 桥梁、隧道工程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回弹法、钻芯法)、沉降观测、钢筋保护层、裂缝观测、静应力、静位移、动应力、动位移、桥梁结构检测、索力等)。
第三条 检测样品的运输和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 检测样品的运输
双方约定甲方负责按照本合同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将需检测的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送样地址:桂林市相人山路桂林储运总公司2库7区,前台电话0773- 2811777),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样和检测。
(二) 检测报告的交付
1.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甲方授权 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三)甲方需严格按国家检测规范及相关取样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甲方对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
(四)若需进行现场检测,应向乙方提前一天以电话或委托单形式通知,同时为乙方现场检测提供必需的便利条件,如清理场地、提供电源和用水等,负责协调好与工地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派专人协调现场检测工作,并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见证。现场检测过程中,工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乙方现场检测仪器设备损坏,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五)现场弯沉检测必须使用甲方工地运输货车。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七)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
(八)如果因质量出现检测不合格的情况需要复检,复检费用不含在合同中,由被检测单位承担。当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或类似的单价,则沿用其单价计价,当工程量清单中没适用或类似的单价则按《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桂建检协【20__】第65号)收费标准收取。
(九)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二)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乙方授权 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代表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四)乙方应在与甲方约定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它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五)进场检测前乙方负责向甲方提出检测工作开展所需的条件及进行有关技术指导。
(六)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采集检测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七)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提供准确、科学、公正的服务。
(八)按照各项试验项目周期及时的出具试验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均一式四份。
第六条 检测费用与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的检测费用,以甲方实际委托的检测项目和数量按《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桂建检协【20__】第65号)收费标准的 计算收费。(注:基桩检测应根据设计图纸另行详细报价)。
(二)本合同签定后,检测费用由乙方打出对账单经双方确认后,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及数量计算,每 月或每达到 万元时结算一次,支付时间为账单确认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领取最终检测报告前,甲方须付完所有检测费用。
(三)根据桂建检协34号文《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区二维码唯一性标识指导价为:
1、带托盘二维码(含超高频芯片)标识,价格4元/组(3个)和6元/组(6个);
2、带扎带二维码标识(长度为38厘米)的价格2元/根,长度为60厘米的价格3元/根;
3、带贴纸二维码标识,价格50元/100张·每卷。
以上二维码唯一性标识以甲方在乙方处实际领用的数量计费。
(四)付款方式采用转账方式。乙方收到费用后提供等额有效合法的票据给甲方。
(五)甲方开票资料。
公司名:
税证号: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六)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第七条 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指派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4、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甲方应承担重复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提交检测报告,如因此影响工程进展,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支付检测费用达到 日时或检测费用达到 元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有权向甲方主张支付所拖欠的检测费用和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律师费、保全费、保函保险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解除
1、双方经协商同意,可签署解除协议解除本合同,除解除协议约定之外,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克服其发生或后果的实际情况,包括:恐怖主义分子破坏,战争,天灾,疾病,公乱,民变或骚乱,禁运,封锁,爆炸,地震,火山爆发,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可行之通讯方式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迟履行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延期部分合同义务。
3、甲方可根据项目具体客观情况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支付已检测(监测)并已提供检测(监测)成果的对应费用,乙方如有损失的,需由甲方赔偿。在此情况下双方对合同提前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方对合同终止前乙方提交的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也不影响乙方对提交成果享有的署名权。
5、本合同另有约定有关合同解除的情形,适用其相关约定。
第九条 其它
(一)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自该工程送样委托检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直至该工程竣工结清帐后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下方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签名)
电话: 日期:
乙方: 广西晟立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名)
电话: 日期:
检测合同篇四
委托方合同编号:
服务方合同编号: 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承建)的 工程进行检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质量检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检测范围: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查施工范本)
1. 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工程检测与相关服务规范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7、图纸
8.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甲方派遣的人员和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质量要求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 标准。
五、检测项目负责人
检测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六、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总价为(大写): (¥ )或合同固定折扣费率为 %。
1、具体检测内容及抽检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价格形式为 。
七、双方承诺
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提供条件,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2. 乙方向甲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相关服务。
(2)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检测工作,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
1.1.3 “相关服务”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受委托方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建造、保修、使用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4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
1.1.5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乙方的工作。
1.1.6 “项目负责人”是指代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人员。
1.1.7 “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乙方的金额。
1.1.8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9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的金额。
1.1.10 “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关方。
1.1.1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2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3“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4 “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检测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乙方义务
2.1 乙方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2.1.1 乙方工作范围和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工程质量检测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组成员
2.3.1 乙方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检测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2.3.3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组人员。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乙方更换项目组其他检测人员,并通知委托方。
2.3.4 乙方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测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组工程质量检测人员。
2.4 履行职责
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范围内,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乙方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2.5 提交报告
乙方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等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乙方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场地、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甲方,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甲方的义务
3.1 提供资料
甲方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乙方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2 提供工作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2.1 甲方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场地、设备,供乙方无偿使用。
3.2.2 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3 委托方代表
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甲方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乙方。当甲方更换甲方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含书面)乙方。
3.4答复
甲方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5 支付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委托方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乙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乙方向甲方的索赔不成立时,乙方应赔偿委托方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4.2.2 甲方向乙方的索赔不成立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6.2.3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检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2.4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5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检测与相关服务的数量、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6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量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2.7因工程规模、检测范围的变化导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乙方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乙方的部分义务导致乙方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甲方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当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乙方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后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将检测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乙方之日,但乙方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3 乙方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通知。甲方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乙方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乙方可向甲方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乙方仍未获得甲方应付酬金或甲方的合理答复,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4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甲方同意,检测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支付。
8.2咨询费用
经甲方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乙方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守法诚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4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5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6 著作权
乙方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乙方义务
2.1 工程质量检测的范围和内容
2.1.1 工程质量检测范围如下第 项所述:
1、见证取样检测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检验、砂浆检验、简易土工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卷材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沥青检验、沥青混合料检验、墙体材料(强度)检验、建筑装饰材料技术性能检验等检测项目。
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锚索锁定力检测、静力、动力触探检测等检测项目。
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混凝土强度检测、砂浆强度检测、砌体强度检测、尺寸偏差、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变形观测、建筑门窗检测、结构粘结强度、锚栓和植筋检测、结构裂缝检测、混凝土缺陷检测等检测项目。
4、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幕墙用型材强度检测、型材的镀(涂)层厚度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硅酮结构胶剥离粘结性检测等检测项目。
5、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检测、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结构的变形检测、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检测等检测项目。
6、室内环境检测
室内环境污染物、建筑材料、土壤中氡浓度等检测项目。
7、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通风与空调工程等检测项目。
2.1.2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内容还包括: 。
(具体检测内容、抽检数量及检测费用详见工程检测项目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包括:
1、
2、
3、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检测项目负责人
2.3.1 乙方检测总负责人为:
各检测项目组负责人为:
2.3.2 总负责人的职责:
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职责:
2.3.3检测总负责人和各检测项目组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继续履行2.3.2项约定的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总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乙方擅自更换总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4 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检测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继任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继续履行2.3.2项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 提交报告
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 。
2.7 使用甲方的财产
附录b中由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场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场地、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甲方义务
3.3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为: 。
3.4 答复
甲方同意在 天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乙方的违约责任
4.1.1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
4.2 甲方的违约责任
4.2.3 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
5.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5.5合同价格形式
5.6预付款
5.7计量
5.8检测进度款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0~40)%
第二次付款检测工作量完成60%(0~50)%(含之前支付额度)
最后付款检测工作量完成100%,最后一批报告提交前(如为政府财政项目,可约定为“检测工作量完成100%,检测费用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100%(含之前支付额度)
5.9支付账户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咨询费用
委托方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保密
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6著作权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检测合同篇五
广西消防检测合同
编号: — —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06号令和第61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价费[20__]208号以及广西区内各市、县公安消防机构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对 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及电气防火安全进行即时技术检测,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内容进行受理,达成如下检测协议内容:
第一条检测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址:南宁市 路 号
第三条检测内容: 工程需要验收的消防系统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火门系统、通风排烟阻火系统、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第四条技术要求:乙方必须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和广西现行地方标准、规程对甲方委托内容进行如实检测,并在甲方签认了现场情况后出具真实的即时检测报告;但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包括甲方未委托检测的内容以及甲方在检测之后增加、改动的内容。
第五条检测费用(计算方式详见 号楼检测费清单及检测费汇总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优惠后协议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最终协议总价款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检测工程量按检测费清单中收费标准的9.5折结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领取检测报告前甲方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给甲方开据正式税票,甲方凭正式税票领取检测报告。
第七条检测时间:在甲方保证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检测条件下,签订协议后二个工作日内进场检测,并于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 陆份检测报告正本,若甲方需增加一份检测报告正本,则要收取工本费;如有特殊情况时除外。
第八条检测配合:
8.1 现场检测时,双方应配合进行,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到场陪同配合检测,属甲方的仪器设备试验由甲方操作;属乙方的检测仪器由乙方操作。如甲方现场有特殊情况或乙方有特殊任务无法如期检测,应提前半天通知;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履约方200元误工费。
8.2 一般情况下,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乙方不安排加班,若有特殊情况,甲方要求加班,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权利义务:
9.1 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对方交付的检测资料及文件进行修改、复制、转让等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不得泄露获知对方的商业机密,否则,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9.2 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及广西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出具检测报告;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书内容的履行,乙方已收取的检测费不予退回。
9.3 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进行检测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并派专管人员配合检测人员进行检测,签认检测情况;陪同乙方检测的人员,可视为代表甲方行为,甲方另有说明除外。
9.4甲方陪检人员和乙方检测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物质利益,或向对方予以物质利益。
9.5 原则上,乙方在首次现场检测完成后即开始编写并出具检测报告;在检测报告尚未出具前,如甲方有需要,可以要求延期出具检测报告,由乙方进行复查,但甲方应提出书面申请,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复查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否则,乙方将按有关规定如期出具检测报告,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五、六条约定支付检测费用并领取检测报告。
9.6甲方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15天内,对检测报告有异议,有权提出,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复检,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15天后,对检测报告有异议,乙方进行复检,复检时,乙方只对需检项目收费,按复检项目费用的30%计取。如复检结果与此前检测结果不符的,乙方应按新的检测结果重新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已开始检测工作的,乙方根据实际检测的工作量不足约定检测内容的50%时,按检测费的50%支付;超过50%,按检测费的100%支付。
10.2 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书面通知甲方。
10.3 如甲方不按时支付检测费用,每拖延一天,乙方有权收取甲方检测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如乙方不按时进行检测或不按时出具检测报告,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检测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延期或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乙方全称: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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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合同篇六
甲方(委托单位)
名称: 地址: 乙方(接受委托单位)
名称: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指定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建筑电气安全”实施即时检测。为了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检测的工程名称: 。
委托检测工程的使用性质: ,检测面积: ㎡。 工程地址: 。
二.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须委派熟悉消防设施工程及电气工程情况的人员配合现场检测,检测工作中涉入相关消防设施及电气设备的操作由甲方人员进行;
2.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尽量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尽快完成检测;
3.乙方作业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非检测范围内的设备和设施;
5.乙方作业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
三.甲方在委托检测时应向乙方提供检测有关的技术资料为以下打“√”项: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备案单复印件;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竣工图;
主要消防设备、电气设备及材料的质保书和合格证复印件; □隐蔽工程纪录,电气系统运行记录复印件; □建筑工程电气竣工图;
四.甲方委托乙方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为以下打“√”项:
五. 甲方委托乙方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为以下打“√”项:
六.保密要求: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除用于消防验收或备案外应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允许不得部分复制。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项目检测报告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七.合同履行:甲方建筑工程在消防设施及电气设施安装调试完毕并水通、电通后(年检工程需在维保调试合格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可以检测通知三天内按排现场检测并填发检测收费通知,检测合格后三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八.验收标准:全部检测项目完成后,乙方就甲方委托检测工程出具检测报告为以下打√项: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建筑电气安全检测报告。
九.检测费用:依据物价局浙价费【1998】204号通知,经协商确认委托检测的建筑工程消防检测费共计 万 仟 佰 拾元(¥ 元)。需复检时,复检费用经协商每次加收 元。
十.消防检测费支付方式:
甲方依据乙方检测收费通知:银行汇款或领取检测报告时现金直接支付给乙方。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检测合同篇七
委托方(甲方):
检测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之规定,本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检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设计单位:
4、建设单位:
5、施工单位:
6、建筑内容:
第二条 检测事项
检测内容:该工程所涉及的检测项目为: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第三条 检测数量
水利检测数量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_)、《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_)、《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_)等有关规范、规程和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条例进行取样。
第四条 检测时间
检测时间从开工日期到完工日期。
第五条 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检测费:按工程实际造价 %(大写: )作为该工程的检测费用(当前合同中标价分别为:二标段 万元,一标段 万元,检测最终结算按照设计变更后实际金额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程日内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 整(大写: 整)剩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整),乙方检测工程完成提交最后一次检验报告之前,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检测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指派专人(姓名 ,联系电话: )协助配合乙方的检测工作,为乙方的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2)甲方应如实填写委托登记单,提供委托单位全称、与图纸相符的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委托信息;依据各种材料相应规范、标准,提供送检试件或样品代表的批量及数量、样品代表的母体部位、施工时间,见证人等相关信息,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以便乙方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3)甲方委托检测的试件或样品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要求,送检数量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批量要求;应保证送检试件或样品的时限性,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实际有见证这样的,见证人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4)办理委托登记时甲方应提出明确的检测依据和检测项目。
(5)因甲方委托信息错误而导致乙方出具错误的报告,甲方应承担乙方因重复检测发生检测费用。
(6)非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二次检测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除下雨天外),质量不合格工程所发生的二次检测费用,参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川价费[20_]28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四.1条单项累加计取,由甲方承担。
(7)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检测费用。
(8)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响检测结果公正性、准确性的不合理要求。
(9)甲方送检的项目,只能由乙方出具检测报告,甲方不得另行向其他检测机构送检。
2、乙方的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称、委托信息等,在检测资质许可范围内,对送检的不同材料或委托的检测项目,按相应标准规范,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
(2)规范、标准中规定有检测时限的,乙方本着以规范、标准规定的时限为原则,安排检测。
(3)乙方独立地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并依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检测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判定。
(4)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各类印章齐全,检测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均应签字,否则报告无效。
(5)乙方保证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6)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事项负责有保密义务。
(7)对甲方委托乙方所作的所有项目的检测报告,乙方在履行完本合同义务时,向甲方签订所有检测项目确认表。
第七条 检测报告数量
检测报告一式 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上述约定,按以上方式承担违约金:
1、甲方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检测费用百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具有客观真实性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检测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成都市温江区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检测合同篇八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检测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检测工作。
2、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的要求,对企业作业场所存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3、乙方在该合同生效后于 年 月 日前为甲方出具检测报告。
二、双方责任
1、甲方
⑴及时向乙方提供检测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⑵应向乙方提供检测工作所必要的便利条件。
⑶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按时支付检测费用。
⑷妥善保管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不得提供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⑸对乙方检测提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要求。
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或窝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延期交付检测报告,具体交付日期双方另行议定。
2、乙方
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企业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和化学有害因素进行检测,通过检测全面查找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为安全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为企业职业病防护和日常管理提供指导。
⑵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检测费用为: 元整。该费用在签定此合同之日起3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清。
四、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评价费用,每超过一日,支付乙方全部费用0.1%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时间: 年 月 日乙方:x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时间: 年 月 日
检测合同篇九
甲方(委 托 人)
乙方(检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第一条 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建筑材料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 □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建筑机械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 □基坑监测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其他: 。 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第二条 检测标准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 具体检测项目的执行标准见附件一。
第三条 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
1.本合同各检测项目单价见附件一,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用。
2.本合同各检测项目单价见附件一,总检测费用为 元。
(二)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支付方式支付检测费用。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检测费用。
2.自乙方提交检测报告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该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 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检测数量支付检测费用。
(三)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第四条 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见附件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 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
1.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2.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
第五条 检测样品的运输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运输检测样品。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品进行留样。
1.甲方负责将检测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2.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3.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甲方承担相应抽样及运输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由甲方在开展检测活动之前,将本合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当本合同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方授权 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 日内向乙方提供附件二所列的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五)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六)在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采用本市统一样式,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类检测的,甲方应提前 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应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并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八)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九)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
(二)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类检测的,乙方应事先编制检测方案报送甲方。
(四)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五)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六)对于已纳入本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检测项目,乙方应使用该系统实施检测和管理,并出具带有防伪标记和校验码的检测报告。
(七)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 日内通知甲方。
(八)在基桩、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及单位工程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对工程检测内容、数量和不合格项等情况作出说明。
第八条 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 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五)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月日:
检测合同篇十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专项建筑实体工程进行检测。
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
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1、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含焊接及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
(5)、砼强度检测;(6)、砂浆强度检测;
(7)、简易土工试验;(8)、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2、主体结构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其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
4、检测完成时间:无特殊原因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检测推迟的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检测时间。
三、检测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测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
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甲方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四、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按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收费许可证标准》(证号:)规定执行,标准未明确规定单价的项目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付款方式如下:
每次委托按实收取记账形式
五、相关权利与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商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补充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检测合同篇十一
合同编号: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 对 工程基桩进行检测,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桩基设计概况:
楼号 总桩数(个) 桩 长(m) 桩直径(mm) 设计承载力(kn)
第二条 检测方法、内容及数量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基桩检测的方法、内容及数量如下:
序号 检测方法 检测内容 检测数量 备注
1 静载试验 基桩承载力
2 低应变法 桩身完整性
3 高应变法 基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基桩完整性
4 钻芯法 基桩完整性、桩身混凝土强度
5 声波透射法 基桩完整性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地质勘察报告 1份
2 相关施工图纸 1套
3 桩基施工记录 1份 每根被检测桩的施工记录,有甲方、监理等单位盖章。
4 桩位图 1份 每根桩施工编号。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桩检测报告
序号 检测报告 数量 内容要求 交付时间
1 桩基检测报告 4 检测内容满足相关规范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反映桩质量,保证出具的书面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2
3
第五条 检测工期
本工程基桩检测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现场检测,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现场检测完成后 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第六条 甲方责任
6.1按时提供桩基施工记录、地质资料、桩基平面图等资料。
6.2 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受检桩桩顶和场地的处理。
6.3为桩检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检测所需要的照明电及动力电,设备进、出场吊装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场地。
6.4负责现场检测有关各方的配合、协调工作。
6.5按时向乙方支付桩检费用。
第七条 乙方责任
7.1 向委托方提供桩基检测方案,含桩头处理方案。
7.2 根据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的要求(提供设计依据或验证设计), 严格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__)及其他有关桩检工作的规范、规程、标准进行现场桩检工作。检测工程桩质量,确保检测质量,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7.3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检测,按时提交检测报告。
7.4 按时提供检测结果,配合施工。桩检单位应在桩检结束3日内,出具桩检报告(按单栋楼号提交报告,每栋各四份,也可根据情况调整数量),桩基检测报告内容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反映桩基质量,并保证出具的书面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7.5检测场地内的水电接入及水电费用由桩检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由委托单位代交,付款时委托方扣回检测单位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
7.6桩检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如桩检单位施工造成乙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7因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2日内提交有关证明,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
第八条 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8.1本检测项目测试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
(1)低应变检测 根,单价 元/根,计 元;
(2)高应变检测 根,单价 元/根,计 元;
(3)静载试验 根(点),单价 元/根(吨),计 元;
(4)试验 根(点),单价 元/根,计 元。
8.2检测费用支付方式:
(1)提交检测报告,支付合同价款的80%;
(2)工程进度到±0.000、结算完成,一次付清全部检测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检测结果,否则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元 。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检测任务完成、检测费用付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
第十四条 合作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 运营管理中心合约法务部提起实名投诉或举报(电话投诉不予受理)。
具体投诉方式:
信函: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检测合同篇十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检测方)
学校幼儿园工程进行检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是想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如皋市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 结构类型: 框架 建筑面积:11658平方米施工单位: 南通大辰建设集团 监理单位:如皋市规划设计院 鉴证人员:汤友云工程监督注册号: 工程地址:位于如皋市政法路以西,如皋市检察院以北 建设单位:如皋市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负责人:朱建梅 电话:
二、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材料检测、防水材料检测、建筑门窗、饰面材料、室内环境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三、检测程序
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提前一天(扣除节日)通知乙方。
3、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填写检委托单,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四、检测收费:
按实际建筑面值计算,计取标准为付费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2、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意义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3、甲方委托检测前,应将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鉴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在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采用乙方统一样式,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5、检测项目属工程类检测的,甲方应提前通告乙方。见证人员应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并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6、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方的协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7、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学家检测报告。
8、对在建筑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合同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9、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证书的复印件。
2、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援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但如检测现场或样品不具备检测条件或跟委托不符等情况导致检测无法进行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5、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日内通知甲方(节假日除外)。
6、按检测相应的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并出具检测费用清单。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的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3、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的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七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2、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检测合同篇十三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为明确权责,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桩基(试桩)检测方法及目的:
静载试验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静载试验法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静载试验法判定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高应变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其它检测项目:
第三条 技术要求
1、本工程设计提供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 。
2、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xx)》。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06-20xx)》。
第四条 检测周期或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
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按下列第 条执行:
1、双方约定检测周期为 自年月年 月 日前提供检测报告。
2、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进场实施检测,现场作业完成后 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第五条 检测数量、费用和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现行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检测费用和付款方式商定如下:
1、检测数量和费用
2、付款方式
检测费用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即预付总费用的 %,计 ;余款在提交检测报告时结清。
(2)在提交检测报告时一次结清。
六、承包方式
1、执行固定合同单价承包,即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合同单价不会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调整,不会因设计调整、业态调整和开工日期等因素而调整,不会因检测条件或措施的变化而调整。
2、该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和实施本工程检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费、各项措施费、施工现场转场、现场铺垫路、设备运输和安拆、安全文明措施、垃圾外运、保险、配合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应向政府及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法定手续费用等。
3、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其报价应已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七、合同、设计变更和签证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变更时,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合同变更而增加工作量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
2、图纸以外的工作量及设计变更须有甲方盖章确认的通知单,现场签证须有监理和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3、设计变更和签证应实行编号管理,所有的设计变更、签证都应先估算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对未执行该手续的项目事后不得进行结算。
八、 双方责任 甲方:
1、应于乙方进场前、施工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桩位图等检测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对其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2、应为进入现场作业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如试坑开挖、试桩桩头的处理、试验现场三通;施工便道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和加固等),保证乙方仪器及运输设备顺利进出场。
3、维护乙方检测文件和检测成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报告之外,甲方不得拒绝,或借故拒付检测费。
5、其它责任:
乙方:
1、必须全部承担本工程合同检测内容,不得转让。如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应提交《检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3、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负责为满足检测而进行的一切之现场处理工作等。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引起返工、停工或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继续完善检测工作,且甲方可视造成经济、工期和技术的损失大小,可以减少或不付检测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等额的赔偿金,且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条例,在检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6、现场检测人员、设备、仪器由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7、应安全文明施工。既确保自身安全,也须注意不能危害他人安全;负责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河岸堤、市政道路、架空线路等的保护;做到工完场清,由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垃圾,乙方负责外运;在检测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
8、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等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负责作好防止扰民的措施,(如发生扰民事件,其责任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以上任何违约条款的执行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履约的义务和责任。
11、检测必须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结论应明确;对存在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指出。乙方必须密切配合甲方进行桩基工程验收,否则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
12、按照《检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应按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检测报告或最终报告。在现场测试工作全部完毕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 份正式的检测报告。未能按时提交报告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 每日支付违约金。
13、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中途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按实际赔偿。
2、因乙方检测失误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十天以上支付检测费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三个月内每天按检测费的万分之五计算;超过三个月则加倍计取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检测报告的,超过十天时,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检测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加倍计取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向甲方所在当地法院起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特别条款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双倍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将被永久取消今后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权。
1、因监测失误,导致监测数据偏差或错误的。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导致发包人工程进度滞后的。
3、未按合同规定,将合同的监测工作转包或分包。
十二、补充条款:
1、本合同未载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持一份。双方根据各自需要,可以复制副本。副本与正本一样,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检测合同篇十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的侵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管理规定,乙方为甲方 工程进行消防设施检测,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以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甲方生产安排情况,预先告知乙方及时进行技术检测,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施技术检测,乙方对甲方所提代的技术资料数量逐项认真检测,其检测率不得低于甲方所提供数量的国家所规定检测率标准。
三、本消防工程检测按甲方填写申请表的内容,参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按 元/㎡收费,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收取检测费人民币 (¥ 元),如申请表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新增部分,按相关规定另行收费。
四、乙方同甲方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派工程技术人员进入甲方的现场,配合甲方进行技术行业规范指导,严格按消防设施施工规范施工。
五、甲方1﹟2﹟3﹟楼分别竣工后,并经乙方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请省消防总队验收通过。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 元 ) 给乙方,检测报告交付时,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40℅ (即人民币 元)支付乙方,甲方收到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将剩余款项(即人民币:伍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 元 )支付乙方。
七、双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不能协调的争执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共计九条,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检测合同篇十五
合同编号: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基桩进行检测,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桩基设计概况:
楼号总桩数(个)桩长(m)桩直径(mm)设计承载力(kn)
第二条检测方法、内容及数量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基桩检测的方法、内容及数量如下:
序号检测方法检测内容检测数量备注
1静载试验基桩承载力
2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
3高应变法基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基桩完整性
4钻芯法基桩完整性、桩身混凝土强度
5声波透射法基桩完整性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1地质勘察报告1份
2相关施工图纸1套
3桩基施工记录1份每根被检测桩的施工记录,有甲方、监理等单位盖章。
4桩位图1份每根桩施工编号。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桩检测报告
序号检测报告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1桩基检测报告4检测内容满足相关规范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反映桩质量,保证出具的书面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第五条检测工期
本工程基桩检测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完成现场检测,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天通知。现场检测完成后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按时提供桩基施工记录、地质资料、桩基平面图等资料。
6.2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受检桩桩顶和场地的处理。
6.3为桩检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检测所需要的照明电及动力电,设备进、出场吊装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场地。
6.4负责现场检测有关各方的配合、协调工作。
6.5按时向乙方支付桩检费用。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向委托方提供桩基检测方案,含桩头处理方案。
7.2根据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的要求(提供设计依据或验证设计),严格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__)及其他有关桩检工作的规范、规程、标准进行现场桩检工作。检测工程桩质量,确保检测质量,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7.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检测,按时提交检测报告。
7.4按时提供检测结果,配合施工。桩检单位应在桩检结束3日内,出具桩检报告(按单栋楼号提交报告,每栋各四份,也可根据情况调整数量),桩基检测报告内容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规定,检测结果真实反映桩基质量,并保证出具的书面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7.5检测场地内的水电接入及水电费用由桩检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由委托单位代交,付款时委托方扣回检测单位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
7.6桩检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如桩检单位施工造成乙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7因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2日内提交有关证明,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
第八条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8.1本检测项目测试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低应变检测根,单价元/根,计元;
(2)高应变检测根,单价元/根,计元;
(3)静载试验根(点),单价元/根(吨),计元;
(4)试验根(点),单价元/根,计元。
8.2检测费用支付方式:
(1)提交检测报告,支付合同价款的80%;
(2)工程进度到±0.000、结算完成,一次付清全部检测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检测结果,否则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检测任务完成、检测费用付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第十四条合作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运营管理中心合约法务部提起实名投诉或举报(电话投诉不予受理)。
具体投诉方式:
信函:
委托单位:检测单位: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检测合同篇十六
合 同 编 号:
甲方(委 托 人):
风电场道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唐丘北赶马路风电场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丘北县舍得乡
1.3结构类型:级配碎石基层、泥结碎石路面
1.4监督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云南丘北赶马路风电工程监理部
1.5开工日期:
1.6其它:
第二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
原材料检测 □压实度检测 □弯沉检测
砼、砂浆强度检测 □砂浆配比试验 □砼配比试验
其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
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已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检测合同篇十七
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并支付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内容、要求和方式:
1.工作内容:
2、服务要求:
3、服务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基础上的技术服务工作: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 工程竣工图纸。
2. 建筑消防工程审核意见书
3. 设计变更通知单
4. 调试报告
5. 隐蔽工程记录
6. 所使用的消防设备、器材的生产合格证以上须合法、有效,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大写: 。
2. 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账 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当项目发生重大改变时,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按甲方要求完成现场技术检测及检测报告。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仅对当时检测的现状和结果负责。
第十条 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
检测合同篇十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人工挖孔桩进行抽芯检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人工挖孔桩进行抽芯检测,检验内容为桩身质量情况、混凝土抗压强度、桩底沉渣和桩端持力层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二、包干单价:混凝土抽芯检测为_______________元/米,岩石层抽芯检测为______________元/米,完工后,按甲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文件、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和检验,对其检验质量负责,并在现场检测结束后_______________日内提交检测正式报告一式_______________份。
四、提交检测正式报告后______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工程款。
五、甲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2.为乙方现场鉴定提供条件,便于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3.按合同规定支付技术鉴定费。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测试,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正式的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因检测结果无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外,并应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_____%。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措施,一切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对有关资料的保密义务。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有责任对承担该工程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如乙方不切实履行保密义务,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本条款不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鉴定结果无效,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检验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减收鉴定费的_______________%。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的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有未详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检测合同篇十九
甲方(委托方)
乙方(检测方)
学校幼儿园工程进行检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是想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如皋市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 结构类型: 框架 建筑面积:11658平方米
施工单位: 南通大辰建设集团 监理单位:如皋市规划设计院 鉴证人员:汤友云
工程监督注册号: 工程地址:位于如皋市政法路以西,如皋市检察院以北 建设单位:如皋市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负责人:朱建梅 电话:
二、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材料检测、防水材料检测、建筑门窗、饰面材料、室内环境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三、检测程序
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提前一天(扣除节日)通知乙方。
3、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填写检委托单,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四、检测收费:按实际建筑面值计算,计取标准为付费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2、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意义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3、甲方委托检测前,应将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鉴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在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采用乙方统一样式,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5、检测项目属工程类检测的,甲方应提前通告乙方。见证人员应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并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6、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方的协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7、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学家检测报告。
8、对在建筑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合同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9、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证书的复印件。
2、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援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但如检测现场或样品不具备检测条件或跟委托不符等情况导致检测无法进行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5、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日内通知甲方(节假日除外)。
6、按检测相应的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并出具检测费用清单。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的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3、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的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七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2、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