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一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天早晨,城西老街一幢居民楼起了火,这座房子是砖木结构的,一烧就着,消防队赶来了,但这片老宅子巷子太窄了,消防车和云梯都开不进来。队长只好随手抓过逃出来的居民披在身上的旧毛毯摊开,让手下几个人拉着,让楼上的几个居民往下跳。在自救的过程中:一位孕妇为了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安全,而头朝下跳,结果毯子不堪一击,她的头撞到了地面上,顿时头破血流,孕妇为了不伤到肚子里孩子把死亡留给自己,把生存的希望带给孩子,这可能是天底下的母亲都能做到的事情。想起那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感觉有点惭愧,母亲为了我的安全才会打我,而我却对母亲发脾气,当我自己躲在屋里生气时,却不知道母亲在房间里伤心的哭泣。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孩,母亲为了我们,连生命都可以放弃,而我却不知道如何去报答,去感恩母亲。
在生活中母亲是水,我就是萌芽的小苗,有了水,小苗才会生长,有了水分和阳光小苗才会茁壮,才会长成参天大树。
伟大的母爱,超越了生死界限。母亲就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母亲陪我们度过每一个快乐、伤心、生气、困难的时光。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妈妈老是鼓励我们扬起风帆去战胜困难。
我们要学会感恩母亲,报答母亲。
读书心得500字
在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夏日极光》,它可是一本让我视若珍宝的书。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在公园的草坪上,姐姐炎夏和弟弟凉夏快乐的奔跑着,爸爸、妈妈用温和的目光追逐着他们快乐的脚步。多么美好的一家呀!可是五年后的一天,凉夏静静的坐在轮椅上,姐姐风风火火的跑进病房说:“危险期已经过去。”可是凉夏却冷冷的问她:“姐姐,我是不是也会像爸爸、妈妈那样死去……”“不要再说了!”炎夏捂住了弟弟的嘴。事情是这样的,爸爸、妈妈被卡车撞到之后的几天里,凉夏忽然高烧不退,炎夏把他送进了医院,姐姐在急诊室外焦急的等待着,医生在里面的话炎夏都听到了,这话犹如雪天泡冷水,弟弟竟然得了癌症!很快弟弟的病情恶化了,就在临死前,他对姐姐说:“我想看极光。”姐姐二话没说,以惊人的速度带回了“极光”,可惜的是弟弟已经死去了。炎夏走到了弟弟的遗体旁一边哭泣,一边说:“姐只能为你做这些了,这个,你带到天堂去看吧!”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了。作为姐姐炎夏在祸不单行的日子里,尽自己的所能关爱着弟弟,根本不顾自己的一切。我想起了自己平时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学校总是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内心充满了愧疚。今后,我将尽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读书心得500字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二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冰心
冥冥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除了父母的亲情,还有谁能支撑起我的生命?是书,这就是知识铸就的擎天柱,生命中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读好书
我首次结识书,已年过六岁,对大凡实施早期教育的家庭来说,这的确延误了不少时间,但这并不影响我和书的感情,初次碰到书,首先被吸引的是它那精美的封面。抚摸着封面,细腻,咝啦咝啦,双手像被雨后的飒飒西风轻吻,又像被牛乳沐浴,摸摸纸张,麻酥酥地醉心,第六感觉告诉我说“这是一本好书!”我将注意力集中到内容上去,啊,又是别有一番天地,琴棋书画,真善美、假恶丑是她的精髓,她的真谛都在这儿啊!她使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
这,便是“好书”。
好读书
约摸十一二岁,我体会到要将一本的好书的营养真正分解,“好读”是不可缺少的消化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清晨,手捧《骆驼祥子》仿佛看见祥子拉着车从我身边走过;捧着《鲁迅全集》仿佛在跟鲁迅先生谈心;晚上在灯光下仿佛看见保尔那坚定的背影,是他向我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好书,我的“偶像”,我的“心肝”,我爱读她,无需问为什么。
读书好
好书是诤友——这是我初中体会出来的。
她着实令我获益匪浅。这“益”不仅仅是指成绩优异,视野开阔,能说会道,她更给了我心灵上的慰藉。
好书,打磨我,塑造我,雕琢我,没有她的相伴,即使活到百岁,生命又有何充实的呢?
读书伴我成长 ,一路上的欢笑与悲伤,是她陪伴我,我爱读书,永远……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三
有一个人告诉我,书是有灵魂的,你相信它,它就会给予你许多。题记
每到傍晚,我踱到书架前,从一排排书中随手掂出一本,坐到自己软软的大床上细细地咀嚼。于是,我如同一只驼鸟,把头深深埋进书堆里,发现在喧嚣的都市生活中,竟有这样一块沙漠清泉。
柔和的灯光洒在我的书上,床上,洒满了整个小屋,也洒向我柔软的心底,抚摸着手中的书,嗅着淡淡墨香,我的思想不由得飞向了那黑色的铅字。刹那间,我来到塞外的大漠,在夕阳的美好中感受长河落日图的壮丽;我又来到海边的沙滩,从波涛的澎湃中感受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气魄;我又来到了白雪皑皑的高山,在朝阳的艳丽中领略红装素裹的妖娆。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成了我的一种习惯,读书让我感到无比的惬意畅快,读书让我心灵飞翔。
在书中,我理解了幸福的含义,知道了幸福是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牵挂;幸福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幸福是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层的追求;幸福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豪迈。
在书中,我见到了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认识了安能摧眉折腰侍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白;体会了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爱国情怀。在书中,我贪图了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放;体会耻王昌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坚强决心;也目睹了于谦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浩然正气。
在书中,我看到了歌德笔下如画的风景,我看到了曹雪笔下千姿百态的人物,我看到耻蒲松龄笔下百媚千娇的孤妖。
面对着这些文学巨著,诗词歌赋,我轻轻翻开书页,与他们进行心灵对话。我仿佛到了一个广阔无比,奇妙非凡的世界。一花一世界,一本书也是一个小世界。我钻进书本,如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此言信矣!
读书不仅让我心灵飞翔,精神愉快,更让我懂得了面对生活的态度。书让我知道了,人生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烂或燃烧。我选择燃烧,因为燃烧意味着给予,且在给予之时,会让自己闪光。我摒弃腐烂,因为腐烂意味着变质,且在变质之际会让别人恶心。书中那么多英雄,与我同在,身残志不坚的保尔、贝多芬,相貌平平但人格令人佩服的简爱,心胸豁达的苏轼,忠诚爱国的陆游。他们的事迹深深地鼓舞着我。因此我从不怨叹生活的不幸。因为我汲取了他们的勇气做我的养料,在我软弱的时候,我就枕在他们的膝上休息一会儿,就会有一股清明的力量和强烈的慈爱,像激流一般飞涌过来,滋润着我的心田。我深受启迪。越读书,我越发觉自己的浅薄。
夜深了,我在灯下闻着那淡淡的书香,感觉它是世界上最动人的味道。我要把它化作我成长道路上永久的心香,此时,我真想大声呼唤:亲爱的朋友们,去读读《红楼梦》吧,你会明白中国古典文化是何等博大精深,值得你一辈子去汲取;去读读《红岩》吧,你会明白人生该追求什么;去读读*的词吧,你将明白什么才是伟大的抱负;去读读《史记》吧,你将明白生死的伟大意义;去读读《牛虻》吧,你将明白气贯长虹的精神是人生的支柱;去读读《悲惨世界》吧,你会明白人道主义的光辉与高尚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四
读龙应台的书很早了,杂文、散文都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深深被她那外表朴实无华但内心赤城火热所吸引。她的文字,把人性本质和文学内核剥茧、刻画得丝丝入扣,直指核心。她关心时事、热爱和平,针砭时事,鞭辟入里,不光是作家,更是位思想家、公众知识分子,大家对她的评论是“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而我的感觉则是:如果说索尔尼仁琴被誉为是“俄罗斯的良心”,那么龙应台可否说是“中国台湾的良心呢”?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主打温情牌,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分别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本书的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不由得想起我的点点滴滴。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上大学,父母送校后离开时我并没有回头,反而是马上扎入新生火热的报名中去;生孩子出产房,他们炙热的眼神送来的温暖和关切,在得知父母双双得重病,去医生办公室代表家属签字时,那被迅速关在大门外焦虑的眼神……
打开邮箱,第一封邮件永远定格在20-年11月28日,那是爸爸在我结婚后给我发的一封信,题目是《女儿是父亲的最后一个情人》这篇转载的文章,结尾他写道“音音,老爸没有息,你知道吗?在你结婚的那天晚上,老爸流泪一晚上啊!不知道别的女孩的老爸是否也是这样?”此文不能多看,每次光看到标题就已泣不成声,一切也都尽在不言中,而此时,远在天堂的爸爸不知是不是会常常透过天幕冲我温暖地一笑呢?
以前还不能完全体会到亲人“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以为理所当然,但当父母都渐渐老去或去世时,曾经的点点滴滴会经常无意识地在浮现在脑海,年纪越大,浮现的时刻就越多……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这就是真实的目送,这就是我在低低浅浅的文字里读出的感受。
目送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子女,那几乎可以穿越时光的眼神指引着我们共同去经历,一起去相互送别,一起相互慰藉,在这浅长而又深邃的日子里,在亲情的温暖中,在这茫茫的人海里!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五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年。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六
高中时知道龙应台这个名字是个偶然的机会,看了她的一篇转载的杂文,写的很犀利、很有智慧,并且觉得这个名字很酷,想当然认为是男作家。后来才知道龙应台是女的,就更加欣赏她,文章大气、知识渊博。就有意识的多找来她的一些书来看,她被誉为华人最有力的一支笔,针砭时事,鞭辟入里,以有情眼光观察社会,写了很多著作,例如《野火集》、《百年思索》等等。
很早就知道龙应台写了关于亲子教育的几本书,一直没买来看,想文风那么凛冽的人想来教育子女也是严厉而冷静的吧。最近陪女儿去图书馆,看到了龙的《亲爱的安德烈》,拿起读了下,没想到一读起来就放不下来,索性买了下来回家后好好研读。
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终于读完了这本书,给我的震撼很大,首先是觉得安德烈真是了不起和自由,一个18岁的孩子可以有这么深的文化底蕴,思想境界和人文关怀精神,实在是难能可贵的。想一想我们18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呢,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在备战高考,读不完的书,做不完的习题集,关于国家、关于民族、关于政见、关于文化、关于信仰我们考虑的很少或者没有考虑,我们考虑的比较多的是理想,也无非是考上理想的大学。比起安德烈的自由、惬意和广博差得何止十万八千里;安德烈遇到了挫折,妈妈龙应台来安慰他,而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却往往收获的是家长和老师的联合斥责;安德烈成功时,妈妈、弟弟和朋友会为他送去衷心的祝贺,但我们取得的成功却永远是理所当然,不足为奇,甚至在老师和家长眼睛里永远是那样微不足道,与他们的期望相距甚远。……这难道就是东西方教育理念的不同吗?
其次就是羡慕书中的母亲和儿子的无障碍沟通,说起父母对子女的爱,我想全世界也没有我们中国人做的更多,这样的例子很多。我们通常是做了不说,爱也不说,只有批评是无处不在的。做父母的在一句“为了你们好”的名义下做了多少错事啊,我希望自己以后不要这样,尊重、平视是给女儿真爱的礼物,我要努力做到这一点。
我最喜欢的是第28封信《给河马刷牙》,真是心有戚戚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直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光耀门楣”更是以前中国读书人从生下来就背负的责任,就是在高考选志愿时也是主要参考热门的专业而不是自己的喜好,我想也许就因为这样很多本可以成为将军的人成了箍桶匠了。书中一段话我很喜欢,和大家共勉“如果我们不是在跟别人比名和利,而只是为自己找心灵安适之所在,那么连“平庸”这个词都不太有意义了。“平庸”是跟别人比,心灵的安适是跟自己比,我们最终极的负责对象,安德烈,千山万水走到最后,还是“自己”二字,因此,你当然更没有理由去跟你的上一代比,或者为了符合上一代对的想象而活。”是的,很多时候我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活,我们背负的太多,怕父母失望、怕子女失望,怕比不过同学、怕被邻居看清,怕这怕那,夜深人静,独处内省,其实和辜负了自己的心灵相比,那些都是可以忽略的东西,“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部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这样一来,在华尔街中做银行经理和给河马刷牙又有什么关系呢。对我来说真是当头棒喝,我们每个人都是身为父母与子女双重身份,我认真工作,很享受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虽然没有达到父母设定的目标,但是他们不会失望,我终于明白过的幸福是他们对我们的最大期望。那么作为母亲的我来说呢,我也不会把自己没有实现的人生目标强加给女儿,让她在爱和自由中成长,做到学有所用,简单快乐就好。
另外通过读这本可以说是两代人合著的书,我也逐渐体会到我们为人父母要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要跟上时代、跟上子女的节奏,我们和子女间有亲情的牵绊,但也是渐行渐远的必经路程,正如龙应台说的那样“我们原来也可能在他十八岁那年,就像水上浮萍一样各自荡开,从此天涯淡泊”但是我不愿意看到那样的情形,所以我要努力、要尝试,学做人的父母,这对我来说是新的课程,参考很多,不一定适合。我们要自己找出适合我们彼此的方式和方法。每个孩子都是上天馈赠给我们的礼物,我心怀感激、不知所措,但是我不怕做错,我勇于尝试,这样,我就可以在女儿十八岁的时候,和她讨论抉择的时候顺便说一下,妈妈那个时候也很怕呢。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七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八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2.:《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九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十
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学五年来,我感受到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我爱上了读书。
最近老师让我们读了儒勒。凡尔纳的作品《80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内容生动形象、语言逼真有趣。书中写了一位性情古怪的英国绅士——福格先生,他在俱乐部和朋友之间有一场赌注,决定以八十天的时间环游世界一周。在这没有飞机、快艇的19世纪,简直是不可能的。可福格先生在八十天的畅游中,自己的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穿越了360条经纬线,坐过火车、马车、游艇、雪橇、大象等,经过了许多奇妙的地方,各种各样的冒险及挑战。
想要在80天环游一个国家就已经很难了,而要在80天环游世界,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是福格先生做到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他做到了。
万事只要用心就能成功。
一次我数学成绩考了个不及格,从那次后我总结了经验、教训,平时多下功夫,我决定要像福格学习,有信心,有毅力。终于成绩有了进步。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习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分秒必争,一定会有收获。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十一
趁今年寒假有空余的时间,我又捧起了讲述明史的书——《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开头主要讲述的是自幼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因为忍受不了元朝的统治,先是出家做了和尚,后被人诬陷说他要起义,被迫投靠了当时的起义队伍。慢慢的,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渐渐显露了出来,他先是打败了其它比他强的起义队伍,后又经过与元的数十年的征战。最后赶走了,元朝的皇帝,统一了中国。
中间又讲述了朱元璋的改革和明朝的政法。其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利用胡淮庸这个“导火索”,废除了丞相制度。又创造了内阁。当初朱元璋只是想把权力归于君主,可是他错了,后面的朝代中,任何一个内阁都比丞相还会夺权。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的末尾,我看到了一句话“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是啊,我想铁铉正是靠着对国家热爱的心和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的信念而活的吧。
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话,就必须树立我们人生的目标。只有准确的认识到我们每时每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虽然如今我们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着想,但是我们必须要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就像外国文学家说的那样“为面包而活”,意思就是:我们必须为我们自己有的吃而努力。因为一旦我们没吃的了,就会饿死。不说保卫国家,就连自己的命都没了,还谈何国家?
或许等我们拥有这个信念之后,我们的人生路会越来越顺畅的!
小学生读书心得作文篇十二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那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礼貌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好处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但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礼貌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最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但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最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但是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最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以前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以前见过,也早就明白”。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明白。
《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